大数据,通常用来形容人们创造的大量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其特点是4“V”,即,数据体量巨大;类型繁多,如网络日志、视频、图片、地理位置信息等等;处理速度快;蕴含着巨大的价值潜力。这种变化不只是科学上的,“大数据浪潮”还引发了思维模式和发展模式的改变――这让哲学家们认识到:必须认识其数理哲学基础。
对数据的认识史就是人类的发展史
人类的生存、发展方式可以归结为:获取信息,处理信息,而这就是智力。智力的进步,归根结底就是信息技术的进步。
人类历史上经历过三次信息革命:语言的创造――文字的创造――电信通讯的创造。
语言让人认识世界,建立相互关系;但其限制和缺点是无法突破个体的时空界限。文字的出现实现了人类思想的远距离和世代相袭传递,人类联合因此扩大;它虽然突破了空间上的限制,但需要耗费太长的时间。电信通讯的创造突破了空间的限制,为电子计算机与互联网创造奠定了基础。
电子计算机与互联网的创造,是一次伟大而空前的大综合,其特点是:所有信息全部归结为数据表达形式――0和1。只要有了0和1,加上逻辑关系,就可以构成全部世界。而世界本来就是这样构成的,已经出现的读脑机、脑电波指挥的电脑、智能机器人和人脑插入的芯片等等,都说明大脑的认知方式与世界事物同构。
大数据的出现促使我们认识到,人类的认识和实践,就是一部数据搜索、处理、挖掘和创新的历史。大数据方法揭示了因果关系是常规性的,终极的关系应从事物之间的相关性、同构性中寻找。数据反映的是具有同构关系的两个序列的关系信息,一个对象的运动轨迹,通过另一个序列的载体编码来表达。认识者获得的不是对象本身的绝对映像,而是离开了对象,从对象中抽象出来的、关于对象运动轨迹的数据。从这一角度看,同构关系是大数据的数理哲学基础。
人工智能可能超越人类
依据对象之间数据关系来认识世界,这一方法可靠吗?以往人类在对自己认识能力的反思中,已经多次提出疑议。人类每一次宣告自己是绝对真理的全称判断,如“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总是被一个小小“黑天鹅”单个事件推翻。“黑天鹅”的存在寓意着不可预测的重大稀有事件,它在意料之外,却又改变一切。因此,不能把科学知识看做是对客观世界的终极反映,它只是人们用理性构建的认识对象的模型。
大数据更像是一种连续不断的论证和数据流。这使让人们意识到,知识永远不会被完全确定,永远不会终止。
大数据的出现或许让人工智能超越人类成为可能。在图灵测试中,通过测试的机器人是否真的有自己的思想?反对者认为“智能和思想是两回事”。但是,如果在图灵测试中换上小孩,那么问题变成:对于刚出生的小孩,智能从什么时候开始?实验证明:小孩的自我意识始于大量的条件反射刺激(巴甫洛夫条件反射),仅仅是无数次的重复刺激成为坚定的信念基础,以至于形成信仰,相信这是不证自明的公理。事实上,大数据已经说明:思维的模型与世界的模型的同构关系已经真实地被把握了。
根据大数据的同构关系,我们将重新定义知识:人的知识也是一个有限量。从这个定义出发,人工智能可以超越人类――只要人工智能是动态的、可以发展的,就可以学习并超过人类。具有自我学习能力的机器人可以超过关键的“奇点”,只要通过证实的概率增加,给人工智能一个信仰或公理,人工智能技术将可以超越其制造者――人类本身。
将带来的发展模式革命
知识是不断递增的。摩尔定律揭示了大数据增长的速度。这是一场革命,是一场改变我们的思维、决策方式和发展方式的新的科学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是一场影响世界和人类文明发展的革命。
与以往科技革命和工业革命相比,大数据的冲击力有三方面:
一是以无限增长突破有限增长。传统经济社会发展方式是有限的,因为物资财富和资产是有限的,是会枯竭的。例如现在使用煤,仅供开采160年,使用石油,仅供40年。但是大数据的增长却是源源不断的、递增的、无限的。
二是以效益递增突破效益递减。传统社会发展方式是高成本、低效益的,效益递减的。但是大数据时代的发展方式却是低成本、高效率、快速度的,效益是递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