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实上,在通常用户浏览网页时,网站之间已通过联盟合作收集到COOKIES等,而无需等用户主动分享所谓的信息。
这一做法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被当做新闻曝光从而引发争议,但由于是国际互联网上的默认惯例等,在有关隐私保护上一时也很难将是非厘清。
可见的是,当前没有一家大互联网公司不以拥有海量用户数据为荣,在各个场合将“大数据”挂在嘴边。
新浪微博与阿里巴巴对大数据,都各自有一套。
商业化之始,新浪企业微博就提供有粉丝年龄分布、地域分布、使用习惯等简单数据;阿里巴巴更是在2012年就当仁不让地提出,将“大数据”作为其今后除阿里集团、阿里金融之外的第三大板块。
从表面上看,两者的“大数据”重叠性较低,阿里巴巴拥有的是“交易型”用户数据,而新浪微博拥有的是基于社交和兴趣图谱的用户数据。两者合作的不佳结果无非是,新浪微博成为为淘宝导流的一个大号版“美丽说”。但如果一切顺利,可以预见,新浪微博将淡化品牌展示广告的商业模式,转而与阿里巴巴共享大数据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