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担忧就是信用。社交网络一直都不擅长保护用户的数据,它们只拥有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对新一代服务的倾向之类的一部分数据。难怪美国国家安全局会求助于它们——它们有运算能力和大范围材料。
第三个就是所有权。我们都对自己的信息拥有权利,但如果是我们自己的信息与其他人的信息混合而成的大型数据库呢?如果我改变主意了,我的信息怎样才能恢复原状呢?
如上所述,我们不知道这样的技术意味着什么,因为我们才刚刚进入大数据时代。虽然这种技术已经有许多可取之处,但我们仍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完全接受它。
译者: 心伐 原作者:FT column-John Gap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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