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手机、RFID(无线射频识别)读写器等的普及,我们得以获取被称作“大数据”的大量电子信息。政府希望这些信息能有助于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和培育相关产业。其中,必须充分考虑保护个人隐私,创建一个安全的使用环境。
围绕大数据的应用,最近备受关注的是将东日本旅客铁路公司的电子乘车券“Suica”的乘车信息应用于商业地开发的尝试。乘车信息不特定个人,匿名化提供给日立制作所,但遭到了乘客的排斥。
此行为被指出,擅自将信息销售给第三方,侵犯了个人隐私。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如果实行匿名化,可提供给第三方,但似乎有些乘客对公共性较高的铁路公司擅自提供乘客信息存有反感。
尽管如此,此次事例中出现过度反应,堵塞大数据的应用途径让人为难。据总务省的信息通信白皮书记载,大数据在零售业、制造业、交通领域等,带来了每年约7.7万亿日元的经济效益。例如,地铁站的乘车人数如果增加性别、年龄等信息的话,就能够针对不同消费群设立合适的店铺。
大数据分析中,信息收集必不可少。特别是行政信息被称作“宝山”。欧美政府努力披露作为“开放数据”的信息,6月在主要8国首脑会议上制定了《开放数据宪章》。日本涉足这一领域已晚了一步,应进一步促进公共信息的利用。
另一方面,为了推进大数据的应用,首先必须提高信息管理的安全性,向国民表明应用目的及其具体优点。个人信息保护法并不能完全保护信息,所以应作出相应调整,做到在利用信息的前提下,保护个人信息。政府将讨论设置第三方监管机构。希望在保护个人信息的同时,能够加速有效利用大数据的应对。
VIA:nikke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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