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在华盛顿同一位“知情人”聊了半小时的斯诺登,我感到不安。回到北京又同另一位“知情人”聊了一次,我愈加不安。斯诺登事件后,虽然我也批评了美国情报机构侵犯个人隐私,但我多篇批评文章的矛头是针对“叛谍”斯诺登的。文章出来后遭到一些读者的质疑。如今反思此事,我承认在斯诺登事件上的看法有些偏颇。
在价值观上选边站,在美国与俄国、委内瑞拉之间选边战,以及过份看重“职业道德”而忽视了情报职业本身牵涉的种种不道德,让我对斯诺登事件有了先入为主的判断,对斯诺登的反感让我低估了他站出来反对国家秘密情报机构肆无忌惮侵犯公民权利的全球性意义。
那位美国老友也痛恨斯诺登背叛了美国,但他却坦承,斯诺登的揭露掀开了大数据时代不受限制的情报机构侵犯公民隐私的黑幕一角。他提醒我说,各国情报机关侵犯公民隐私的事长期存在,但互联网大数据时代能够走多远、已经走了多远,又有多少人清楚呢?
至少我就不那么清楚。记得十多年前,我亲耳听到一位省长带点献媚的语态问一位比自己低了两个级别的负责国家安全的厅长:你们是否窃听我们的电话?这位厅级干部模棱两可、莫测高深的样子,顾左右而言它,就是不直接回答“是”还是“不”。弄得那位省长一副忐忑不安的样子。我当时就想,省长大人今后都不敢对这位业务属中央垂直管理的厅长颐指气使了!
其实,为了反谍防谍、保卫国家安全,使用特殊手段进行窃听、跟踪几乎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存在的事实,但都对窃听的对象与范围有严格的规定,例如当时要窃听一位省长,一定得政治局常委级别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批准,窃听省委书记则得总书记亲批,政法委书记都没有这个权力。可是,窃听这东西,说简单一点,就是插一个电话插头、改一个数字,在窃听终端上手指头稍微动一下,就有可能“殃及无辜”,就有可能“连带窃听”到本来不应该窃听的对象。
马英九去年用来逼王金平辞职的理由就是检调机构无意中窃听到王金平在电话中同被窃听者不清不楚,涉及司法关说。在中国大陆,也不是没有出现过某地某机构干部利用工作之便,“无意”中听到了领导的私下谈话,其中不乏引起严重后果的:要就是窃听者被处分、引咎辞职,要就是无意中被窃听的领导受到要挟,或者“东窗事发”被双规、逮捕。这里就不举例某公安局长与政法委领导出于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而窃听一些领导人的电话了。
如果说二十年前只有一部电话可以窃听,那么信息化时代、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呢?时代在进步,躲在时代阴暗角落里的特务机关也在与时俱进啊。
当那位美国老友简单对我说了一通大数据时代国家情报机构可以对公民所做的事,我几乎惊呆了。看到我目瞪口呆的样子,他说,当然,你不用担心,斯诺登之所以不得不叛逃海外而不是在国内同美国政府对薄公堂,主要是因为美国情报机构的矛头还是对准外国政要和外国公民,在国内还是受到法律的限制的。经过斯诺登揭露,美国人的警惕性已经提高,秘密情报机构的权力迟早也会被限制住的。
我不用担心?我也许不用担心美国情报机构如何侵犯美国公民的权利,美国出了斯诺登,美国人以及美国各大媒体绝不会允许情报机构对美国公民为所欲为……美国朋友对我说的那些花样翻新的监控、跟踪、窃听也许真不会发生在美国,但会不会发生在其它国家?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呢?
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我们每一个人几乎都变成了一个号码、一组数字,我们的身份证与电话号码可以让掌握个人隐私与数据终端的情报机构知道我们所有的一切:你在哪里吃饭,和谁在一起又和谁睡觉了,你说了什么话,今天收入多少、付了多少钱……只要在数据终端室里,按一组你被他们编的号码,你所有亲戚朋友的银行户口与资金往来,你和别人短信、微信、邮件等等内容,都一目了然呈现在他人眼前,正如《窃听风暴》里反映的事实:你的生活变成了“他人的生活”。
信息化与大数据时代,当我们被编进数字与信息的大网之中,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可能更安全了,也方便了政府对我们的管理,例如,如果警察在某地发现了一具被害人的尸体,通过法医确定到死亡时间后,按一组数字就可以知道在这个时间段出现在受害人周围一公里之内所有移动电话的号码。除非凶手是一位连手机都不用的老古板,否则,他的手机号码很可能会在里面。如果要寻找破案线索,只要把受害人使用的手机同这组手机号码放一起搜索一下,如果发现其中某个号码在这之前某一个时间和地点还同被害人的手机同时出现过,基本上就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之一了。事实上,用这种方式已经破了不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