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问题是,这些数据的所有权到底属于谁。还有一个更极端的例子,是各大网站都在为用户提供免费的“网盘”,用户可以储存各种资料,“网盘”容量可以达到 100G。对于用户来说,可以说省下了一块硬盘的几百元钱,更给资料的访问和分享提供了方便,但是这些资料,也成为这些网站的核心资产。
如何界定数据资产的归属权和使用权,如何维护用户的隐私,如何保证用户的数据不被坏人利用,都是摆在大数据面前必须明确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可能不是技术可以解决的,需要法律人士的参与,需要国家的顶层设计。
颜阳说,大数据的价值,一方面在于使用价值,一方面在于交换价值,数据可能对拥有者没有用,但是对别的行业很有用。当然这种交换要符合法律。
交换价值实际上可以从过去频繁出现的倒卖个人信息的案件中体现出来。大量的快递单、车主信息被拥有者以非常便宜的价格卖给别人,却为后者创造了大量非法的收入。他说,将来会形成一个数据交易市场,通过这个交易市场数据可以做标准化交易。
要杜绝数据信息被倒卖,最直接的方式是建立一个阳光化的交易平台,让数据提供方、分析能力提供方、需求方能够面对面交易。徐将介绍,目前国外已有大数据交易市场,例如微软2010年发布的针对开发者的ANYPOINT平台,日本富士通2013年推出的企业电子信息交易平台“Data plaza”。
在“Data plaza”上,可以买到的数据包括购物网站的交易记录、智能手机的位置信息、社交网站(SNS)的帖子等。但是这些数据在被交易前需要对全部个人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这就在满足大数据分析需要的同时,杜绝了隐私的泄露。
据日本市场研究协会(JMRA)统计显示,企业参与的日本数据交易的市场规模每年约为2200亿日元。
唐全荣认为,一方面通过交易平台的建立,可以通过公开挂牌战胜地下交易、引入第三方的监督。另一方面还需要增加泄露隐私的犯罪成本,让用户隐私被滥用的时候,泄露用户隐私的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就要求他们在出售数据信息的时候,屏蔽掉个人信息。
徐将说,中国目前在大数据交易上比较落后,关键是用户比较担心交易合法有效性,虽然目前国家还并未出台大数据国家战略,但是应该尽快明确大数据交易立法,推动大数据的定价机制,进而实现资产化、证券化。“这看似比较遥远,但时间不会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