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证券化的消费借贷模式,P2P 借贷既是证券的发行方,又连接着借贷双方,同时也有确定借贷利率的工作,因此面临着三大类法律的监管:证券监管法案、银行监管法案和消费者信贷保护法案。具体的法案包括:1933 年证券法、蓝天法案、公平借贷法、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等。这些法案从各个角度对投资人和借款人提供了保护,降低了借贷双方所面临的风险。综合来看,P2P 借贷面临的监管限制包括:信息披露、利率限定、隐私保护、公平对待所有投资人等。P2P 借贷的业务必须不违反这些监管限制,或能依据法律获得相应的豁免。
国内P2P需要规范
美国P2P 网络借贷的监管主要是SEC主导的,监管的核心要素是信息披露,注册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构成了这个行业的进入门槛,这是为什么在美国目前这个行业只有两家企业主导的主要原因。
从美国监管经验看,央行、银监会、证监会都会参与P2P 行业监管。尽快明确主要监管部门和出台规范行业政策,强制P2P 平台进行注册和信息披露是有利于国内P2P 行业发展的。一是减少了P2P 跑路等风险,二是提升投资者对P2P 的信任度。而现阶段,国内P2P 监管既无政策也没有明确监管部门。只有银监会提出的指导性的四条红线:
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
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
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加快建设个人信用体系
Lending Club 能够正常运营的背后是有美国强大的信用体系支撑。首先,要求借款人申报自己的信用分数、第三方的信用分数,FICO 评分为其提供风险控制的基础数据;其次,平台自身的风控体系,使得平台能够对借款人的风险有比较准确的判断,从而制定与之相对应的利率,实现将贷款利率分为35 个等级准确定价。国内P2P 行业既无征信体系支撑,也少有P2P 公司能做到对借款人线上风险评估,大部分国内P2P 公司通过线下风险评估来控制风险。
P2P 平台首先必须完成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这本身就是难度很大的工作,然后才是风险定价。这无形中使得P2P 平台的运营成本成倍增加,加大了P2P 平台的盈利负担。国内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是P2P 行业发展巨大推动力量,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不容乐观。
通过产品和交易结构创新扬长避短
纵观Lending Club 创新历程,设计新的产品和交易结构是其破茧而出的利器。国内P2P 公司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产品和交易结构创新来弥补个人信用体系缺失的不足。要放眼P2P 行业之外,将P2P 借贷模式和信托、基金等现有模式融合创新,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或许不失为一种明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