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我们也可以分析“预测”这个术语在不同的主题中的应用:一个分类模型可能被说成可以预测客户行为—-更加确切的说它可以预测以某种确定行为的目标客户,即使不是所有的目标个体的行为都符合“预测”的结果。一个诈骗检测模型可能被说成可以预测个别交易是否具有高风险性,即使不是所有的预测的交易都有欺诈行为。
“预测”这个术语广泛的使用导致了所谓的“预测分析”被作为数据挖掘的总称,并且在业务解决方案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我们应该意识到这不是日常所说的“预测”,我们不能期望预测一个特殊个体的行为或者一个特别的欺诈调查结果。
那么,在这个意义下的“预测”是什么?分类、回归、聚类和 关 联算法以及他们集成模型有什么共性呢?答案在于“评分”,这是预测模型应用到一个新样例的方式。模型产生一个预估值或评分,这是这个样例的新信息的一部 分;在概括和归纳的基础上,这个样例的可利用信息得到了提高,模式被算法发现和模型具体化。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新信息不是在“给定”意义上的“数据”,它仅 有统计学意义。
第八,价值律:数据挖掘的结果的价值不取决于模型的稳定性或预测的准确性。
准确性和稳定性是预测模型常用的两个度量。准确性是指正确的预测结果所占的比例;稳定性是指当创建模型的数据改变时,用于同一口径的预测数据,其预测结果变 化有多大(或多小)。鉴于数据挖掘中预测概念的核心角色,一个预测模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常被认为决定了其结果的价值的大小,实际上并非如此。
体现预测模型价值的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用模型的预测结果来改善或影响行为,另一种是模型能够传递导致改变策略的见解(或新知识)。
对于后者,传递出的任何新知识的价值和准确性的联系并不那么紧密;一些模型的预测能力可能有必要使我们相信发现的模式是真实的。然而,一个难以理解的复杂的 或者完全不透明的模型的预测结果具有高准确性,但传递的知识也不是那么有见地;然而,一个简单的低准确度的模型可能传递出更有用的见解。
准确性和价值之间的分离在改善行为的情况下并不明显,然而一个突出问题是“预测模型是为了正确的事,还是为了正确的原因?” 换句话说,一个模型的价值和它的预测准确度一样,都源自它的业务问题。例如,客户流失模型可能需要高的预测准确度,否则对于业务上的指导不会那么有效。相 反的是一个准确度高的客户流失模型可能提供有效的指导,保留住老客户,但也仅仅是最少利润客户群体的一部分。如果不适合业务问题,高准确度并不能提高模型 的价值。
模型稳定性同样如此,虽然稳定性是预测模型的有趣的度量,稳定性不能代替模型提供业务理解的能力或解决业务问题,其它技术手段也是如此。
总之,预测模型的价值不是由技术指标决定的。数据挖掘者应该在模型不损害业务理解和适应业务问题的情况下关注预测准确度、模型稳定性以及其它的技术度量。
第九,变化律:所有的模式因业务变化而变化。
数据挖掘发现的模式不是永远不变的。数据挖掘的许多应用是众所周知的,但是这个性质的普遍性没有得到广泛的重视。
数据挖掘在市场营销和CRM方面的应用很容易理解,客户行为模式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行为的变化、市场的变化、竞争的变化以及整个经济形势的变化,预测模型会因这些变化而过时,当他们不能准确预测时,应当定期更新。
数据挖掘在欺诈模型和风险模型的应用中同样如此,随着环境的变化欺诈行为也在变化,因为罪犯要改变行为以保持领先于反欺诈。欺诈检测的应用必须设计为就像处理旧的、熟悉的欺诈行为一样能够处理新的、未知类型的欺诈行为。
某些种类的数据挖掘可能被认为发现的模式不会随时间而变化,比如数据挖掘在科学上的应用,我们有没有发现不变的普遍的规律?也许令人惊奇的是,答案是即使是这些模式也期望得到改变。理由是这些模式并不是简单的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规则,而是数据的反应—-这些规则可能在某些领域确实是静态的。
然而,数据挖掘发现的模式是认知过程的一部分,是数据挖掘在数据描述的世界与观测者或业务专家的认知之间建立的一个动态过程。因为我们的认知在持续发展和增 长,所以我们也期望模式也会变化。明天的数据表面上看起来相似,但是它可能已经集合了不同的模式、(可能巧妙地)不同的目的、不同的语义;分析过程因受业 务知识驱动,所以会随着业务知识的变化而变化。基于这些原因,模式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