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专家组核心成员最全解读《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大数据

8月19日,国务院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规划纲要》,9月5日,国务院印发了该纲要,系统部署大数据发展工作。

日前,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副主任、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单志广对《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进行了全面解读。单志广曾参与我国多项重要信息化规划和政策文件的研究起草,主持承担多项部委及地方的信息化规划、智慧城市规划设计,并参与大数据国家战略部署研究。

作为《纲要》研究起草专家组的核心成员,单志广表示,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核心挑战体现为三个关键词:共享、开放和安全,这也是《纲要》的三大着力点。《纲要》对大数据当前以及未来的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下一步,我国大数据发展的战略需求与任务取向,将主要从六个大的方面展开。

一、统筹国家大数据资源,推动共享开放,释放数据红利

1.统筹规划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统筹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大数据,布局国家大数据资源、平台、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推动国家人口库、法人库、空间地理库等基础信息资源和健康、就业、社保、能源、信用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的建设,加强与社会大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

充分利用现有企业、政府数据资源和设施平台,统筹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大数据基础设施和区域性、行业性、数据汇聚平台,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投资。

引导鼓励各地区各行业从基础设施投资向数据资源投资转变。

网络基础设施方面,贯彻落实“宽带中国”等战略计划,保障大数据应用发展的网络带宽。注重对现有传统数据中心及服务资源的综合改造和利用,避免造成损失浪费。

2.强制推动政府和公共部门数据共享

统筹规划跨部门数据共享工作,强强顶层设计,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

在政务信息化建设中,加强信息系统统筹共建,推进系统间信息间信息共享。

建设国家数据共享交互平台,推进国家基础数据资源、信息安全资源的跨部门、跨区域共享。

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信息系统。加快各部门、各地区及社会企事业单位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整合,丰富社会公众信用信息服务,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水平。

建设多部门网上项目联审联批平台,形成网上审批大数据资源库,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透明公开”。

推动中央地方形成合力,结合信息惠民工程实施和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条块结合”、联合试点,实现公共服务的多方数据共享、部门协同、制度对接。

3.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

在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

推动建立政府和公共部门数据资源清单,按照“增量现行”的方式加强对部门数据的国家统筹管理。加快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

制定政府数据开放计划,落实开放和维护责任,推进政府和公共部门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向社会开放,提升政府数据开放共享的标准化程度,优先加快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科技、环境、金融、统计、气象等领域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

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提出共享数据目录。通过政务数据公开共享,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公共组织等主动采集并开放数据,形成大数据的开放氛围。

二、强化政府大数据应用,提升治理能力,促进简政放权

1.推动宏观调控科学化

强化利用互联网数据资源和信息服务,加强与政务数据资源的关联分析和融合利用,为各部门各地方开展金融、税收、审计、统计、消费、投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进出口及产业运行、节能减排等领域的社会经济运行动态监测、产业安全预测预警,以及转变发展方式的分析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提高在全球化背景下宏观调控的科学性、预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