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社会治理精准化
在安全监管、质量安全保障、节能降耗、环境治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等领域,推动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和社会企业将市场监管、检验检测、违法失信、企业生产经营、物流销售、投诉举报等数据进行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预警企业不正当行为,提升政府决策支持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监管效能,加强对企业事中事后服务和监督,提高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动改进政府管理和公共治理方式,促进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
三、推动社会创新应用,助力经济转型,服务改善民生
1.发展民生服务大数据
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信息惠民工程实施和各地智慧城市建设,以优化提升民生服务、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大数据应用市场化服务为重点,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展创新应用研究,深入挖掘公共服务数据,在健康医疗、养老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社区服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推动传统公共服务数据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数据的汇聚整合,开发各类便民应用,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推进新兴产业大数据
按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促进信息消费以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有关工作的战略部署,在新型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工程、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广播影视、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物流、邮政快递、海洋工程、旅游服务等领域,提升大数据资源采集获取能力和分析利用能力,充分发掘数据资源的创新支撑潜力,带动传统产业技术研发体系创新、生产管理方式变革、商业模式创新和产业价值链体系重构,推动跨领域、跨行业的数据融合和协同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形成协同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发展群智创新大数据
面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需求,逐步推动国家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活动所产生和获取的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构建适应大数据科研模式的研究基础设施和科学大数据资源库,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全面深化科学大数据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创新应用,逐步形成大数据驱动型的科研创新模式,最大程度释放科技创新的潜力,探索科学大数据面向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增值服务模式,进一步打通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之间的通道,带动多学科交叉新型人才的培养。
4.科学大数据工程
积极推动国家公共财政支持的公益性科研活动和产生的科学数据的逐步开放共享,构建支撑大数据科研模式以及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的科学大数据国家重大基础设施,连接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实现对国家重要科技数据的权威汇集、长期保存、管理集成和全面共享。面向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求,建设若干独具特色和重要影响的科学大数据应用服务中心,支撑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的科学解决。
四、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强化自主创新,提高支撑能力
1.加强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
围绕着数据科学理论体系、大数据计算系统与分析理论、大数据驱动的颠覆性应用模型探索三个层面展开重大基础研究布局。以骨干企业、科研院所为主体,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模式和基于开源社区的开放创新模式。加强海量数据存储、数据清洗、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可视化、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形成自主可控的大数据技术体系。支持自然语言理解、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提升数据分析处理能力、知识发现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前瞻布局大数据科学前沿领域,设立数据科学计划,引导和鼓励在大数据理论、方法以及依托大数据开展的关键应用技术等方面开展探索。
2.形成大数据产品体系
围绕数据采集、数据整理、分析挖掘、数据展现、数据应用等环节,支持大型通用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软件、大数据分析挖掘软件、数据可视化软件等软件产品和海量存储设备、大数据一体机等硬件产品发展,带动提升芯片、操作系统等信息技术核心基础产品发展,打造较为健全的大数据技术产品体系。大力发展与重点行业领域业务流程和数据应用需求深度融合的大数据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