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专家组核心成员最全解读《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3.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工程

加强大数据领域基础研究:融合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及其他应用学科,以研究相关性和复杂网络为主,探讨数据科学的学科体系;研究面向大数据计算的新体系和大数据分析理论,突破大数据认知与处理的技术瓶颈;面向网络、安全、金融、生物组学、健康医疗等重点需求,探索建立数据科学驱动行业应用的模型。

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在数据存储、数据整理、数据分析处理、数据可视化等领域技术产品的研发,突破关键环节。在2020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处理软件、大数据分析软件、大数据可视化软件和硬件支撑平台等产品。

大数据技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促进大数据与各行业业务流程的深度融合,形成一批代表性应用和案例,以应用带动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形成面向各行业的成熟大数据解决方案。

五、构建大数据产业链,完善产业生态,壮大产业规模

1.完善大数据产业链

支持大数据企业面向市场需求发展大数据专业服务和增值服务,推动大数据应用服务的市场化。鼓励各类企业结合数据资源基础和业务领域特色,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等新型业态。推动大数据与各行业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应用,积极探索协作共赢的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型创新。

2.壮大核心产业规模

集中资源力量扶持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构建分工合理、协同推进的专业化产业链分工体系。引导企业围绕大数据产业链加强合作,补强薄弱环节,建立合作共赢的协同发展模式。加强产业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特色产业集群。不断完善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推动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六、强化安全保障,促进健康发展,提升管理水平

1.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研究,完善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加强安全测评、电子认证、应急防范等与大数据相关的信息安全基础性工作,建立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认证审查机制和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做好大数据平台可靠性及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和风险评估,提高大数据信息安全保密监测、预警和应对能力。

明确大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开放等环节涉及的信息安全范围、要求和责任,加大对金融、能源、交通、电信、公共安全、公共事业等重要数据资源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指导行业、企业自律,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

妥善处理好发展创新和安全规范的关系,审慎监管、保护创新,探索和完善安全保密管理规范措施,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2.强化网路和大数据安全支撑

鼓励在涉及国家安全和稳定的应用场景下采用安全可控产品和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自主可控水平。

深化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在大数据环境下网络信息保护能力,推动建立网络安全防护评测认证机制。

推动建立国家级网络安全保密态势感知平台,加强大数据环境下防攻击、防泄漏、防窃取的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手段建设,围绕大数据的关键核心环节,加大科研投入和工程立项建设,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