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入侵隐私:被卖还不算,钱袋也被掏空了

第五,大数据之下,个人隐私及信用评估被少数公司垄断,公众所能选择、获得的服务就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金融时报》称,今年初,央行已授权八家机构试行信用评估系统,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国的评估系统。问题是,这些巨无霸信用系统,拿什么做标准,用哪些数据,如何评分、使用,谁来评分、使用,公众即隐私交出方是完全蒙在鼓里的。一切由掌控隐私、生产大数据的电商说了算,毫无透明度。例如据报道,某智能手机厂商旗下的金融服务机构正在试验一个信用评估系统,其评估数据包括用户的财务记录、网购产品和使用该厂品牌手机的频率等。这样的信用评估,不是在鼓励或变相强迫消费者使用特定产品,是在干什么?还一举两得,排斥了竞争。

入侵隐私,是大数据的“基因”性格。我们需要大数据,但只要使用它,这性格就会发作。如果不加以节制,受侵害的就是广大消费者,遭破坏的则是平等、公正、互相关爱的社会基本准则。怎么办?对这类搅局型新技术,我们的唯一对策,大约就是严格的、民主的监督了,就像对核能和一些化工产品的安全监督。大数据不应例外。但大数据很特殊,看似无邪无害,不仅有用,还很神奇。它入侵隐私是无声息的、非暴力的;它还用海量的数据为自己营造了貌似客观、科学、公平的形象。它目标性强,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同时,为掌控者谋取暴利,因而受到强势资本集团的推崇和保护。因此,我们真正要应对的不是大数据技术,而是躲在幕后的掌控者。这就需要公开辩论,加强民主监督,并立法规定数据的财产性质,即确认用户享有隐私数据的初始财产权。这应该是必须跨出的第一步。因为进入大数据时代,民主参与和知情权、财产权一样,不应是少数人的奢侈品或可有可无的消费选择,而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是我们保护隐私、不让钱袋子被人掏空的唯一可行的一条新路。这条路能不能走通,则要看民众的觉醒、民众的发声了。来源利求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