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信息监控VS个人隐私 各国怎么做?

英国政府通讯总部通过光纤进行的监听技术,成为了与美国国家安全局比肩的情报巨头,两者更是在嫌疑目标的确定、对民众通讯记录的获取等方面互通有无,如读取通话记录、电子邮件内容、社交网站的登录方式等信息。

“时代”计划曝光后,英国政府通讯总部的内部人士表示,这些监听计划都在事前得到政府的合法授权,并提供了相关文件以证明监听计划在侦查嫌疑犯、保护公共安全方面实现了突破。

一些电信企业为避免业务受到影响,不愿意在英国情报当局要求下,被动提供法律规定的合作,往往选择将“部分或全部”通信服务转移到海外。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及海外通信服务商不得不与英国当局私下达成协议,允许情报机构在“适当法律授权”下接触到英国境外的通信数据。

当然,政府通信总部担心情报机构与电信企业的这种“合作”规模一旦公开,可能招致法律诉讼。出于这种担忧,政府通信总部展开积极游说,极力避免公众对监听活动知情。政府通信总部还协助英国内政部,组织对监听活动持支持态度的政界人士从事“媒体应对”,通过这些人的轮番表态消除当局的舆论压力,同时对《卫报》等媒体有关监听的监督报道施压。

美国

“棱镜门”:阻止恐怖主义高于隐私保护?

自2007年小布什时期起,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联邦调查局就开始实施一项绝密的电子监听计划,即“棱镜”计划。美国国家安全局可以直接进入美国网际网路公司的中心服务器里挖掘数据、收集情报,参与其中的9家国际网络巨头包括微软、雅虎、谷歌、苹果、Facebook、PalTalk、YouTube、Skype和AOL。

“棱镜”计划主要监控十类信息:电子邮件、即时消息、视频、照片、存储数据、语音聊天、文件传输、视频会议、登录时间和社交网络资料,因此,国家安全局可以实时监控一个人正在进行的网络搜索内容。同时,“棱镜”计划能够对即时通信和既存资料进行深度监听,许可的监听对象包括任何在美国以外地区使用参与计划公司服务的客户,或是任何与国外人士通信的美国公民。

2013年6月,奥巴马公开承认该计划,奥巴马辩护称:“你不能在拥有100%安全的情况下,同时拥有100%隐私和100%便利。”他强调,这一项目不针对美国公民或在美国的人,目的在于反恐和保障美国人安全,而且经过国会授权,并被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庭监管。

事实上,“9·11”事件后,美国国会通过了《爱国者法案》,其中赋予了行政部门收集信息的权力,并得到联邦大法官的批准,认定其合宪。然而,《华盛顿邮报》在2012年指出,“9·11”事件后,美国造就了一个大权在握、权力基本不受监管的政府,任意的司法制度、无证搜查、秘密证据、秘密法庭、连续监视公民和非常规引渡等10条理由,已让美国不再是“自由之邦”。《华盛顿邮报》还无奈地表示,美国民众唯一能够期望的就是,政府能明智地使用这些权力。

《拉网式国家》:大数据下的普通受害人

2014年,由美国时代图书出版社发行的《拉网式国家》引起了媒体与民众的关注,作者茱莉娅·安格温在该书中详细记述了她是如何研究商业机构和政府部门对个人数据的收集,并成功试验如何逃脱美国政府这种“拉网式”的搜捕。

作者茱莉娅·安格温从隐私这个角度出发,想通过这本书告诉读者,无论是使用手机还是电脑,上面的所有数据都是能被追踪和下载的,普通的数据分析师通过收集个人数据,就能推断出使用者的兴趣爱好、购买模式、心路历程等等,从而在网页的广告上显示使用者所感兴趣的商品信息,或者将这些数据卖给第三方。安格温最后写到,网络世界的信息具有互通性和公开性,尽管隐私权是美国宪法的基础之一,但既要求隐私,又要彰显个人背景特质,这两点兼容起来十分困难。

德国

政府用木马病毒监控公民

德国知名黑客组织“电脑捣乱者俱乐部”曾爆料,德国官方滥用一种网络监控软件,这种软件被德国官方称为“国家木马”,一旦它被安装,操作者就可以浏览对方电脑硬盘上的数据,并持续监控各种聊天和对话。

随后,德国内政部发言人声明,政府官员需要获得法院批准才能使用这些软件,来入侵嫌疑人的台式机、笔记本和智能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