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 IDS的位置
为了能够让各方的数据在IDS空间里创造出价值,Fraunhofer的IAIS研究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不是交易而是一套诚信体系,它要让数据可以在被认证的合作伙伴之间共享。在中国尤其是在现今的大数据交易领域,许多人认为只要有政府出面搭建起中心化管理的平台,再拉上几家大公司大家就可以互相买面子地把数据拿出来进行共享了。可是Fraunhofer的研究人员首先把问题放在解决数据所有权上。他们认为数据所有权问题不解决就没有数据合作的基础。但是数据所有权问题是个深刻的法律问题,即使在欧洲也没有真正解决如病历资料到底是属于医生、医院还是病人这样的问题。出于务实考虑,德国的专家们提出了数据合法的掌握者决定数据的使用条款与条件。也就是说在IDS这个数据分享空间,产出数据的一方决定它的数据应该怎样使用。第二点非常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就是它的去中心化思想。IDS是由所有参加这个项目的30几家企业的数据中心构成,它们只是通过IDS提供的标准接口(IDS Connector)进行连接,它们中间没有一个中央集权的权威机构负责数据管理,负责监督数据治理的规则是否被遵守。IDS不是一个平台,它更像一张有着信令控制的电信网络,其中的数据源就是一台台交换机,数据通过它们来流通,它们自己也可以组成子网,形成一张多级的网中网。
到这时我们才明白为什么Fraunhofer的专家们没有把IDS叫成平台,而把它称作空间。在这张网中网的空间里,当用户需要数据提供增值服务的时候,数据可以在被认证的合作伙伴之间共享。此外,该数据空间也将有助于企业发展自己的增值服务。根据下面这张技术架构图可以看出,尽管IDS是去中心化的,但是它还是具备一些轻量级的中央管理功能,如IDS Broker和IDS应用商店。
图3 数据共享
Broker的概念来自金融交易,它是帮别人买卖的代理人、中间人、经理人。在这里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数据源的注册,为数据源方提供数据发布的手段,为数据使用方提供数据搜索查询工具,为数据提供方和使用方建立诚信协议。另外它还提供数据使用的统计与结算。
应用商店主要是为IDS生态系统中的应用开发者和应用使用者提供服务。通过移动互联网,大家应该对应用商店的运作模式比较熟悉。除去B2C的服务模式,IDS还提供B2B的应用服务,这时的应用可以是数据服务,是容器化的应用组件,也可以是端到端的应用。对于应用商店推出的应用,IDS还提供安全及质量认证。
德国人的严谨不光体现在系统的功能上,为了让加入IDS的企业和未加入IDS的企业都能部署使用IDS,促进数据的开放与共享,Fraunhofer的专家们还专门为IDS设计了一整套规范化参照模型,其中包括业务模型、数据与服务模型、安全模型和软件模型四个组成部分。受于篇幅的限制,我们不再做详细介绍,感兴趣的读者可联系我们。
4. 请进来,走出去
经过三年来的建设运行,中国联通积累了数据集中、平台建设、对外开放等方面的一些经验。相比于德国工业4.0中的大数据项目,我们的差距在于:出于防止数据扩散,用户个人信息受到侵犯,数据价值无法持久化等考虑,我们在数据对外合作方面往往采取的是“请进来”的方式,即我所掌握的数据不出户,对方要用只能到我的平台上来使用,合作结果经安全审查后可以拿走。当然我们可以认为这就是IDS中解决数据所有权问题时使用的第一条原则,即我是数据的掌握者,我要求使用我数据的方式就是在我这里使用。这样的作法有两个缺陷:一是过于以我为中心,别人来的多,我出去的少,没有享受到使用对方数据的机会;二是只是限于点对点的合作,缺乏一个数据多点共享的空间。所以我们在积极与Fraunhofer协会及其下研究所合作,希望能够借鉴他们的经验及那30家世界500强企业到中国来发展的需求,打造一张去中心化的、由认证的合作伙伴自营的中国式工业大数据网,实现中国联通从“请进来”到“走出去”的发展愿望,实现三家运营商在数据合作上共享共赢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