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战略资源

引起“信息孤岛”的另一个原因是大数据产业标准的不统一,无形之中增加了企业使用数据的成本。魏凯介绍,可以从三个方面评判一款大数据产品。安全性,主要是数据加密、权限管理、数据安全保护;易用性,企业运维的成本非常高,要很简易地部署;稳定性,产品不容易受到攻击。评价这些性能需要一把尺子,数据中心联盟就在做这把“尺子”,制定了一些标准。

此外,当前不少人对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全社会尚未形成对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律的客观、科学的认识,一些地方误将数据中心建设视为大数据产业发展重点,盲目追逐硬件设施投资,轻视了数据资源汇聚、积累、处理与应用能力建设,未能主动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与应用需求间的对接。

另外,我国技术创新与支撑能力也不足。大数据需要从底层芯片到基础软件再到应用分析软件等信息产业全产业链的支撑,无论是新型计算平台、分布式计算架构,还是大数据处理、分析和呈现方面与国外均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满足各行各业大数据应用需求。

最后是,信息安全和数据管理体系尚未建立。数据所有权、隐私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安全、开放共享等标准规范缺乏,技术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不够,尚未建立起兼顾安全与发展的数据开放、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制约了大数据发展。

配套完善大数据体系建设

对制造业企业而言,大数据技术的战略意义不仅在于掌握庞大的数据信息,更在于对数据的“加工能力”——对大量的数据进行专业化的处理,使之转化成为对企业有用的信息。制造业企业如果能够在工业环境中建立起大数据平台,提高工厂对不同设备收集的海量信息进行梳理的能力,提高企业信息系统的计算能力和数据消化能力,实现对企业的产品数据、运营数据、销售数据、客户数据的实时而有针对性的分析,并用其指导下一轮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这将会使得企业能够在低成本运营的同时,有效实现按需生产,从而在实现绿色生产的同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这是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现实的应用层面会有很多问题:需要数据的人拿不到数据,结构性的短缺问题非常严重;对传统企业来说,大数据技术门槛高;因为大数据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还看不到其中的利益增长点。”魏凯表示,数据中心联盟要做的,正是产业急需的事情:一是与用户单位、大数据厂商一起制定大数据相关产品规范、评测的方法,提升国内大数据产品的研发水平;二是在不违规、不违法的前提下,推动数据跨行业、跨部门流动。“这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标准的完善和统一,不然没法互联互通。”魏凯说。

事实上,大数据标准化是信息技术领域的新热点,也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我国作为核心成员,和美、英、韩等国家合作推动了国际大数据标准化工作。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 JTC1于2014年成立了专门负责大数据国际标准化的大数据工作组(ISO/IEC JTC1 WG9),目前正在研制《信息技术大数据概述和术语》和《信息技术大数据参考架构》系列国际标准。我国专家承担了《信息技术大数据概述和术语》联合编辑工作。此外,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于2013年6月成立大数据公共工作组(NIST NBD-PWG),也在积极探讨大数据标准化,完成《大数据定义》、《大数据分类》等7项输出物V1.0版本,为我国标准化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参考。

另外,在工信部和国标委的领导下,2014年12月2日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大数据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正式成立,统筹开展我国大数据标准化工作,大数据工作组组长由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梅宏院士担任。目前,工作组包括了北京大学、阿里、华为、京东、国家信息中心等近150家申请单位,共同形成了“大数据标准体系”,正在研制的国家标准有10项。

据悉,围绕大数据标准化,下一步国家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推动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数据格式接口、开放共享、数据质量、数据安全、大数据平台等重点标准研制;二是加强标准验证和应用试点示范,建立标准符合性评估体系,推动标准对产业和应用的支撑作用;三是继续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制定工作。

另外,大数据系统安全体系的建立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需要国家从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对个人隐私数据进行监管和保护。未来将加强技术攻关,形成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加强行业规范和行业自律,加强应用中的个人隐私保护,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推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标准出台和认证体系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