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争建大数据交易平台
大数据交易催生庞大地下产业链
专家呼吁尽快统一数据标准和推进数据立法
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大数据产业的快速发展,北京、上海、贵州等地积极布局大数据交易平台,数据交易日趋活跃。但受制于标准不统一、法律不明确等问题,大数据交易市场有效供给仍然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地下数据交易黑市规模不断壮大,针对用户信息的非法收集、窃取、贩卖和利用行为猖獗,数据交易地下产业链问题十分严峻。业内人士指出,在数据交易供需矛盾突出的当下,打破数据壁垒、统一数据交易标准、完善数据交易立法已刻不容缓。
多地布局交易平台数据交易渐趋活跃
在大数据交易日益活跃的背景下,全国多个省市启动大数据交易平台运营。业内人士称,国内大数据交易行业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随着交易规范体系逐步完善以及更多数据资源被激活,预计到2020年,我国大数据交易市场规模有望超过500亿元。
2015年4月挂牌成立的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是我国首家大数据交易所,交易所总部墙上贴着“贡献中国数据智慧,释放全球数据价值”的标语。2015年,该交易所交易金额超过7000万元,今年以来交易额已超过1亿元。
“大数据交易的原则是不交易底层数据,必须经过清洗、分析、建模、可视化之后才能流通交易。”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总裁王叁寿说,这里可交易的数据类型包括金融、医疗、银行、环境大数据等30多个品种,每一个数据都有自己的代码,价格由交易所撮合买卖双方、最终由数据卖方和交易所确定。影响价格的因素非常多,包括数据品种、时间跨度、数据深度、数据完整性、数据实时性等。
贵阳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主要对企业用户开放,获得会员资格即可使用专门的交易账号登录交易系统,并按照规则开展数据交易。目前,已有腾讯、京东、华为、中国人寿(21.540, -0.04, -0.19%)等300多家会员单位。对会员单位实行“宽进严管”,每家都要核查数据质量和信用考察,有不良交易记录的不能成为会员。会员不分注册资本金大小,只看其在大数据产业链上的价值和作用。
近两年来,大数据交易越来越活跃,多地大数据交易平台上线运行。这些平台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交易所平台,包括上海数据交易中心、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湖北长江大数据交易所、陕西西咸新区大数据交易所等;二是产业联盟性质的交易平台,如中关村(8.450, 0.20, 2.42%)数海大数据交易平台等;三是致力于互联网综合数据交易和服务的平台,比如数据堂公司等。
“我国大数据资源非常丰富,涉及领域从电信、金融、社保、地产到电力、石化、制造等传统行业,再到电子商务平台、社交网站等。目前,国内大数据交易行业还处于初级阶段,未形成完整的交易规范体系,海量数据资源未被激活。”王叁寿说,“预计到2016年,我国大数据交易市场规模将超过60亿元,到2020年有望超过500亿元。”
数据供求矛盾突出有效供给严重不足
尽管大数据交易发展势头良好、前景广阔,但当前数据交易中仍存在着突出的供求矛盾。一方面,以国有数据资源和公共数据资源为主的大量宝贵数据像冰块一样无法流动。另一方面,地下数据交易黑市规模大,针对用户信息的非法收集、窃取、贩卖和利用行为猖獗,甚至形成一条龙式的产业链形态。“主要矛盾不在于数据需求不旺,而是数据供给严重不足。”贵阳市副市长徐昊说。
据北京一家大数据公司分析测算,政府掌握的直接和间接数据占总数据量的70%,其中大部分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这块,比如医院、公交体系等。“一些掌握数据资源的机构或部门不愿、不敢、不会开放共享数据。不愿,是因为觉得自己的数据很重要,要掌握在自己手上;不敢,是因为没有法律、标准支撑,担心数据安全;不会,则是受制于数据技术研发瓶颈。”中科院院士梅宏说。
与此同时,用户信息遭泄露这一问题十分严峻。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显示,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过;63.4%的网民个人网上活动信息被泄露过;82.3%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个人信息泄露对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
缺乏统一标准也给数据流通带来阻碍。“标准是通用语言,连通各行各业,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需要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谷保中说,当前,大数据标准化工作处于起步阶段,部门、行业间数据壁垒现象、孤岛现象等严重制约着数据流通,需要标准化统一数据接口,搭建数据流通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