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全文)

2.推动三大电信运营商在我省建设大型数据中心,争取成为全国性或区域性信息交换枢纽和信息存储中心。大幅减少政府自建数据中心的数量,政府部门要加大采购云计算服务的力度。加快云计算中心的集约化建设,逐步实现政务数据与公共服务数据的大集中。充分发挥政府的引领作用,整合完善电子政务云计算服务体系,推进各类应用系统向云平台迁移。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交通物流、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环境监控、旅游服务、金融服务、城市管理、现代农业、健康养老等领域,建设一批“云上江西”工程。(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旅发委、省农业厅、省人社厅、省政府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等)

(六)推动产业创新发展。

1.统筹规划大数据产业布局,优先在南昌、九江、上饶、赣州等地开展大数据应用服务,支持南昌高新区、南昌临空经济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和赣州市章贡区等建设大型数据中心。以大数据在重点领域的应用带动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鼓励企业建设大数据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和控管中心。加快物联网技术的引进、创新和集成应用,实施车船、食品、药品、农产品、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环境等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地方政府)

2.研究大数据在工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产品全生命周期和产业链全流程各环节的应用。重点发展智能电子产品、可穿戴设备、传感设备等支撑大数据的“端产品”,逐步发展传感器、音视频采集、条形码、RFID(射频识别)等大数据采集配套产品,培育发展高性能、低功耗服务器和存储器等大数据云端设备。(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

3.加速引进和培育大数据龙头骨干企业,拓展大数据产业链,逐步打造大数据产业集群,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支撑、协同合作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整合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形成面向大数据相关领域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线上管理系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综合服务、商贸服务等各类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各地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