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过应用创新开发竞赛、服务外包、社会众包、助推计划、补助奖励、应用培训等方式,鼓励企业和公众发掘利用开放数据资源,激发创新创业动力。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研发一批大数据公共服务产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各领域知识进行大规模整合,搭建层次清晰、覆盖全面、内容准确的知识资源库群,为生产生活提供精准的高水平服务。(责任单位:各地政府,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
(七)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
1.完善信息进村入户村级站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发布功能,建设农产品生产、消费、库存、进出口、价格、成本等数据调查分析系统,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责任单位:各地政府,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
2.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卫星遥感等技术,建立农业耕地、草原、林地、水利设施、水资源、农业设施设备、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劳动力、金融资本等资源要素数据监测体系,促进农业环境、气象、生态等信息共享,为各级政府、企业、农户提供农业资源数据查询等服务。(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省气象局等)
3.建立农产品生产的生态环境、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市场流通、加工储藏、检验检测等数据共享机制,推进数据自动化采集、网络化传输、标准化处理和可视化运用,与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各环节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
(八)健全信息数据安全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