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结构的扁平化
协调和控制是公共组织研究的重要议题,等级制是传统官僚制模式重要的协调和控制手段。等级制意味着较低层级的公务员在采取行动之前必须得到更高层级公务员的批准。这是一种上级与下级之间稳定有序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较低职位受到较高职位的监督。[16]因此,在官僚机构中,信息和权力集中在等级结构的上层,组织结构呈现出“高耸”金字塔式特征。这种传统的等级制工作程序在信息化时代出现了种种“不适应”。正如罗伯特·莫顿(Robert Merton)所言:“固守程序会导致效率降低等不可预见的结果,固守规则开始只是作为一种手段而出现,但最终却转化为目的本身了,从而出现了人们所熟悉的目标移位现象,也就是工具价值变成了终极价值”。[17]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是一种战略资源,共享的数据更是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价值。云计算和云储存极大地丰富了政府共享数据的总量、范围和类型,这为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提供了基础。而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的广泛应用,又提升了公务员的决策和管理能力,使原来在官僚机构中起上传下达作用的中间层被削弱或走向消亡,组织形态由“尖型”变为“扁型”。
(三)组织结构的柔性化
经典的管理理论认为任务的复杂性与人在等级中的地位正相关。在追求效率的过程中,为了简化任务,并且常常使任务的执行变得不需要技术,完整的公共服务被分割成不同小环节,由不同部门、不同人员来承担。传统的组织与管理策略就是以“组织—个人”为分析单位,按专业分工原则来配置权力,组织间的职能边界清晰。如前文所述,大数据提升了公务员的管理能力,使其能承担过度细化任务的集合;大数据提升了政府的协调能力,政府部门按顾客需求来组成工作团队。任务扩大化和工作团队都意味着行政组织间界限日益模糊和柔性化,行政组织模式由组织严密的官僚制逐步发展为临时性的、以任务为导向的团队式、松散的网络式组织。
五、作为重塑者的大数据技术:行政业务流程再造
传统的行政业务流程严格地按官僚制的专业化、等级制和规则化原则运转,部门间按职能领域和职能关系编织成一条严密的、先后顺序的管理链条。大数据技术作为“赋能者”给予行政组织“虚拟治理”能力,构建了虚拟组织。虚拟组织扁平化只是组织的外部形态特征,其表征下隐藏着职责领域、决策权、行政信息和管理程序等组织元素的重新配置。大数据技术只有重新配置了这些组织元素,重塑了政府部门内部、跨政府部门和对外服务业务流程,才能真正实现组织结构再造。
(一)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流程再造
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流程再造就是为政府部门内部提供产品、服务和信息的流程,就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协作,改变各职能管理机构重叠、中间层次多的状况,使每项职能只有一个政府业务机构管理,做到业务不重复、机构不再重叠。大数据技术推动下的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流程再造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在数据层建立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库。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流程再造离不开“数据”,这些数据包括电子证照、电子资料、审批信息和内部职责信息等,既有结构化数据,也有非结构化数据。这些数据的集成就相应形成了电子证照数据库、电子资料数据库、审批信息数据库和内部职责数据库。
二是在应用层实现并联审批和辅助决策。并联审批就是将过去的从“受理—承办—审核—审批”不同环节的串联审批转变为同步办理,这是数据层的“部门电子证照库”、“电子资料库”和“部门审批信息库”共享在应用层的体现。同时,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流程再造不仅仅对原有业务流程进行革新,更重要的变化是决策机制。[18]与传统政府内部层层请示,由上级决策不同,基于集成电子证照、电子资料和审批信息等数据构建的决策支持系统,辅助公共管理者决策,实现决策自动化,使得领导决策模式由过去的个人理性决策模式转变为基于数据的技术理性。[19]
(二)跨政府部门的业务流程再造
跨政府部门的业务流程再造就是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提供完整性公共服务为目标,有效地整合不同业务和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流程,实现跨部门跨业务的业务流程再造。大数据支持下的跨政府部门跨业务的流程再造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