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达成共识

四、打造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夯实精准发力载体

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是林业业务协同的重要载体,是沿线林业数据交换的中枢系统,是国家林业局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战略通道和数据通路。加快建立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是解决林业数据“不敢开放、不愿开放、不会开放”的有力措施,林业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是一体化林业数据资源共享的具体行动,整合沿江区域森林、湿地、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数据和多层次、多内容、多维度的林业信息资源,是长江经济带一体化林业数据资源共享的前提。建立包括公共基础数据库、遥感影像数据库、林业基础数据库等多种类的“长江经济带数据仓库”,优先开放高价值数据,鼓励基于开放数据应用创新的实践和行动,与社会数据融合,大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五、规范林业数据标准,助力数据资源一体化

长江经济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作为政务数据的采集者、管理者和占有者,具有其他社会组织不可比拟的信息优势。建立科学规范的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标准体系和安全体系,是解决区域林业主管部门之间自成体系、数据割裂、数据休眠、数据难以实现互通共享问题的根本途径。通过林业大数据标准体系的建立,开展数据采集、分类目录、交换接口、数据质量、数据开放、数据共享等标准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使林业数据“活起来、动起来、用起来”。推进林业数据资源的安全开放,规范大数据使用规范,保证林业数据的质量和安全,有效提高区域内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有利于加快区域数据资源一体化进程,局部带动整体,实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

六、建立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机制,保障协同共享扎实推进

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要打破行政区域壁垒,实行统一的顶层设计,明确目标、任务、分工,促进统筹协调。要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林业联席会议的推动作用,要引进外脑,广泛发挥好专家和科研高校、社会企业的力量和作用,汇众智、聚众力,不断创新,统筹协调长江沿线林业数据资源,构建横贯东西、沟通南北、协调统一、动态联动、运行有效的长江经济带一体化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创新体系,通过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和服务创新,高效推进林业数据资源一体化发展。加强长江经济带数据管理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通过数据资源增值服务形成信息资源共享利益补偿机制。长江经济带林业数据资源协同共享机制为沿线政府、企业的决策、改革、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服务,有利于增进区域内的交流、合作、优势互补,打通沿线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推动沿线地区协调、持续发展。

让我们携起手来,密切配合,开拓创新,实现数据资源协同共享,为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提供支撑,为实现林业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与会单位:国家林业局信息办、上海市林业局、江苏省林业局、浙江省林业厅、安徽省林业厅、江西省林业厅、湖北省林业厅、湖南省林业厅、重庆市林业局、四川省林业厅、贵州省林业厅、云南省林业厅

(文件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