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促进农业数据的共享开放,必须从共享顶层设计、共享技术突破、共享内容标准制定、共享机制完善和法律法规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和统筹规划。通过农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打破数据壁垒,按照“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要求,强化数据就是资源的意识,推动全国涉农信息形成“一盘棋、一个窗口对外”的农业农村大数据共享格局。
3.1 加强数据共享顶层设计
(1)构建农业数据开放共享平台。明确国家层面农业大数据平台、中心和系统的建设任务,厘清不同层面平台的衔接配合关系,制定各部门数据共享的范围边界,明晰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推动各级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制度对接和协作协同。按照《国家大数据发展纲要》的要求,在2018年之前,完成农业数据共享和发布平台的构建;
(2)构建中国现代农业基准数据共享应用体系。围绕农业农村信息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充分利用信息进村入户、12316、金农工程等推进时机,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体系。围绕农业资源要素数据共享水平提高,建立健全我国农业耕地、草原、林地、水利设施、水资源、农业设施设备、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劳动力、金融资本等资源要素数据监测体系。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建立农产品生产的生态环境、生产资料、生产过程、市场流通、加工储藏、检验检测等数据共享机制;
(3)构建农业经济运行6大核心数据共享体系。重点是围绕粮棉油糖、畜水产品、水果、蔬菜等18个重要农产品,建立农业经济运行6类核心数据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