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探索建立权威透明的农业信息发布机制。确定信息发布主体、发布内容、发布时间、发布渠道,形成“一个部门、一种声音”的格局,通过开放促进共享。
3.5 加强数据共享法制保障
法律法规是实现数据共享持续发展的法律保证,主要涉及运行管理、数据管理、各用户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工作组织形式等。
(1)建立农业数据共享法律制度体系。针对共享的内容、标准、范围、权利和义务,制定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解决数据共享中无法可依,有法无保等问题,为共享技术的实施扫清障碍,如美国很早就建立了“公平信息实践法则”,2012年2月29日,纽约市通过了《开放数据法案》,这是美国历史上首次将政府数据大规模开放纳入立法。2014年美国在全球大数据白皮书–《大数据:把握机遇,守护价值》中提出了《消费者隐私保护报告》来进一步强化对大数据背景下对隐私保护的立法;
(2)建立大数据安全评估体系。建立现代的监管制度和评估体系,明确参与单位职能定位,做好大数据平台及服务商的可靠性及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
(3)建设重大风险识别大数据支撑体系。研发网络安全威胁特征、模式追踪、分析技术和模型方法,实现对网络重大风险的及时识别与有效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