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数据要素流通
建立和完善国家大数据标准体系。开展数据采集、指标口径、分类目录、交换接口、访问接口、数据质量、数据开放、数据共享等标准的研究、制定、验证和推广应用,解决政府内部数据共享、政府数据对外开放、政府和企业数据交换等突出问题。
探索建立大数据交易平台和制度。依托已建的大数据交易所,探索建立大数据交易平台,提供丰富的数据产品、解决方案,以及统一的检索服务和开发环境。建立覆盖大数据交易主体、交易平台、交易模式等方面的规则制度,完善大数据交易的法律制度、技术保障、真实性认证等保障措施,规范大数据交易行为,确保交易数据的质量和安全,防范交易数据的滥用和不当使用行为,形成大数据交易的流通机制和规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