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数据到“大消费者”— DT时代的营销挑战与创新

从技术层面,各个平台的数据的打通都应该能够做到,然而从商业和法律的角度,平台间的数据打通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怎么决定不同数据的价值?不同平台的数据价值如何交换?数据交换带来的隐私或者其他领域的风险如何防范?数据交换的标准是什么?如果有问题如何承担责任?这些问题本质上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商业和法律问题。如果不能从制度上得到很好的解决,虽然有大数据,但是还难看到真正意义上的“大消费者”。

DT时代营销创新?重塑整合营销

从品牌营销的角度,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整合的方式影响消费者,触达消费者。这个本质问题不会因为互联网而改变,但在消费者事实上因为几个超级互联网平台而被割裂的状态下,DT

时代期待新的整合营销的思路,这个营销思路不仅仅指广告投放,还包括活动,促销,CRM等等。

DT时代的整合营销思路有四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跨生态的整合

阿里,腾讯和微博都是消费者不同生活和消费行为发生的平台,他们在品牌的营销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DT时代的营销要从消费者的行为和场景出发,根据不同平台的消费者特征,不同的品牌发展阶段,决定不同数据生态的分工和侧重。不能再简单的把阿里当作电商,腾讯和微博作为社交来看。简单的说,如果是要促进品牌的口碑传播,阿里,腾讯和微博都有社交的元素,都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实现口碑传播的目标。

第二层含义是生态内的行为和场景的整合

就算在以电商为主的阿里生态内,不仅有有消费,还有有表达(商品评论),有品牌选择,甚至有社交。而且也可以根据品牌的不同发展阶段和具体目标,针对不同的场景和行为设计相应的营销活动去影响消费者。阿里的年货节其实就是整合生态内的关于过年场景的行为,整体帮助相关品牌推广。类似微博的旅行话题,也是整合相关场景资源区的推广。从品牌的角度,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在生态内找到相关的场景和行为,整合起来推广自己的品牌。

第三层含义是数据的整合

在没有好的商业制度和法律制度下,实现底层数据打通并不现实。作为过渡方案,应该探索针对品牌的目标以及不同数据生态的特征,建立在阿里,腾讯和微博的不同营销目标,策略和效果衡量方式,建立几个平台的营销效果指标之间的关联关系,帮助品牌更好的规划和衡量在不同生态的营销效果。

第四层含义是服务商体系的整合

DT时代,营销的链条在缩短,洞察和行动结合很紧密,甚至根本就可以合二为一。因此过去根据洞察,创意,制作和媒体投放为核心的服务体系已经不适应现在的要求。现在每个生态都同时具备品牌传播和销售转化的场景,因此不能再简单的分电商或者其他数字媒体。阿里能购买,但是也能做品牌传播;同样的,微博能做品牌传播,但是一样具备销售转化的能力。DT时代的整合营销服务体系的根本不是在工作流程上的整合,而是对于不同平台的数据的整合。

DT时代的营销展望

2015年,几个大平台都推出了很多和大数据相关的理念和构想。大胆的展望一下,从营销的角度,阿里,腾讯和微博将是DT时代的营销体系的重要推动者,基础设施提供者。他们必然会越来越开放,和品牌主,服务商共同培育DT时代的整合营销生态。

阿里在DT时代的营销布局中思考比较早,行动也比较早,而且阿里平台天然就是帮助商家营销的。因此在未来几年,相信阿里在DT时代的整合营销创新中,能够引领这个潮流。

腾讯有强大的微信,QQ,也入股京东,但腾讯的基因是流量运营而不是商家服务。随着腾讯数据的整合,尤其是跟电商的整合,相信腾讯也会走出一条不同的道路。

微博是最开放的社交媒体,是一个绝佳的消费者洞察平台,在DT的整合营销创新中,微博的价值也会越来越大,是未来连接各个平台的枢纽。

除了这几个互联网超级生态,移动,电信和运营商,一旦他们确定自己的数据开放战略,解决法律和商业层面的问题,他们也将构建一个更加底层的DT时代的营销生态。但是,运营商生态关系国家信息安全,开放的程度和步伐,难以预测。

2016年,期待各个互联网平台都能够为品牌和服务商提供更好的营销生态,为品牌提供从全景的角度洞察“大消费者”的基础设施,催生更多能够落地,价值清晰的应用,为品牌企业以及营销人打开一扇通向未来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