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法与本体论间的区别是什么?
在信息管理领域中,人们经常使用的两个术语就是“分类法”和“本体论”,但人们却往往不知道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在技术方面,本体论意味着更广泛的信息范围。人们通常把一个分类法称为“树”,以此延伸,本体论则更像是“森林”。本体论可以包含许多种分类法,每个分类法都有其特定的组织方式。
分类法一般只局限于特定的专题范围,例如产品或医疗条件。当你想通过添加结构或上下文使非结构化信息更容易被搜索时,分类法是很有用的。例如,如果用分类法来标记搜索索引中的文件,那么当用户用关键字搜索该内容时,分类法就可以作为给终端用户的筛选选项显示在搜索结果的左侧。多种分类法可以结合起来作为过滤器来实现强效深度挖掘的搜索体验。这正是你所看到的许多大牌的电子商务网站如Amazon和Costco正在做的事情。
本体论可以被认为更像一个网络,包含了所有概念之间的不同类型的联系。本体可以包含无限种联系,在不同的主题域的概念之间创建联系相对更加容易。例如,你可以创建一个材料分类中的“木材”和产品分类中的“椅子”之间的联系。关系类型可以是“例子”、“目的”或“部分”。
如果要创建一个可能会被用于处理高级自然语言或者文本分析的更复杂的信息模型,就会用到本体论。本体论可以让你更好地理解在信息语料库中的概念和因果关系。本体论还可以让问题回答引擎更加强大:例如,如果我搜索“谁是第十六任总统?”引擎利用本体论就可以返回一个特定的结果:“亚伯拉罕-林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