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据垄断」的几点思考

这些区别,增加了评价所谓“数据寡头”的复杂性。

数据产业的规范需要探索

与数据产业发展相伴而生的,是各种冲突和矛盾,如数据权属问题、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企业间数据流动问题、数据利益分配问题、企业与政府数据共享问题等等。这些问题,不能以“数据垄断”之名进行简单地概括,否则,既混淆了问题的性质,也夸大了问题的严重性。

要促进数据产业长期健康发展,必须抛开简单粗暴的方法,而应代之以对各种冲突和矛盾进行细致分析。比如,企业向相关部门报送数据问题,应平衡政府监管目标、企业报送负担、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保护等各方关切,在此基础上,找到妥善处理办法,而不应简单地以打破企业“数据垄断”为由,要求企业提供超出必要范围的数据。

从长远来看,数据产业还刚刚起步,各种商业模式还在探索和发展之中,暴露的问题还不彻底,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手段也还在酝酿之中。在这种情况之下,应避免把结论下得太早,处理问题的方式也应具有更大的弹性和更大的开放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