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2.建立单一的个人信息管理部门,统一执法,加强个人信息违法使用的行政监管,对不宜入刑的侵害个人权益的个人信息流通使用行为,由主管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强化刑法对非法的数据黑产和利用个人信息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的打击,对于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侵犯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应加大刑罚力度,提高最高刑期。

4.鼓励制定出既能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又能实现个人信息流通使用的行业准则,分行业制定个人信息流通安全标准、个人信息使用准则等,为行业合规合法使用数据提供行为指引。

学术支持: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数据政策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数据法律研究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信息服务和信息交易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