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现在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由于计算机等科学手段的更新,完全可以利用云计算等方法来实现供需平衡,重新恢复计划经济。这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在现有的物质条件和人的觉悟程度都没能达到计划经济所要求的高度,不能重走原有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的老路。
马克思研究和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指明了社会主义经济代替资本主义经济的必然趋势,并且阐述了社会主义经济的一般特征和基本规律。但是,马克思没有亲身经历社会主义社会,更没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践经验。这就需要我们从实际出发,来发展和创新马克思的经济理论。
我想以多年从教政治经济学的经验为基础,结合现实经济领域的实践,谈谈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创新的一点感受。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怎么理解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一版序言中指出:“我们……不仅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且苦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不发展。”这句话应该如何理解?我认为,“苦于……发展”是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给劳动者带来的苦难;而“苦于……不发展”是指解放劳动者的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矛盾运动,以及基本经济规律的具体表现。如果放在今天来看,马克思这句“苦于……发展”,是否是指生产关系的公有化程度过高,会束缚和阻碍生产力发展;而“苦于……不发展”则是指巩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所需的生产力还不够发达。
历史经验表明,我们既经历了“一大、二公、三纯”的公有制生产关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也感受到了发展生产力对巩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决定性作用。可见,社会的基本矛盾和基本经济规律,仍然是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制度巩固的根本动力。因此,我们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不能动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改革和调整,要以发展生产力为出发点和归属点,这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
接下来我们看所有制问题,尤其当前颇引人关注的混合所有制问题。如果以基本生产资料的数量为标准,特别是以用于生产的土地和固定资产的数量来衡量,那么我们必须承认,今天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发生改变和动摇。其实,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经济和非公经济并不是完全对立和彼此消长的,而是能够同时壮大和协调发展的。有些人认为,现在非公经济的规模已经过大,只有通过限制和削弱非公经济,才能使公有经济得到发展和壮大。我认为,这样的认识有片面性。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经济和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经济。他们不仅不是完全对立和彼此消长的,而是可以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和有机结合的。事实上,公有经济只有在与非公经济的平等竞争中才能真正发展和壮大起来。
在这种认识基础上,我们可以谈谈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问题。从现实看,国有企业要做大、做强、做优,不仅需要吸收非公资本来扩大投资规模,也需要非公企业来完成相应的配套任务。非公经济同样需要适应政府宏观调控和结构调整的要求,参与公有企业的平等竞争和分享政府的优惠政策。因此,不论是国有、集体、私营和外资企业,都可以通过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形成混合所有制经济,都需要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贯彻落实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可见,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基本经济制度一样,都是对马克思关于公有制理论的坚持、发展和创新。
收入分配,是当前大家都比较关心的话题。马克思认为,“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反面”,二者不仅是统一的,而且是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在现实中,人们常常把按劳分配与按要素分配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这是十分错误的。他们认为,按劳分配是符合劳动价值论的,因为价值是劳动创造的;而按要素分配是违反劳动价值论的,因为非劳动要素不能创造价值。其实,这样的观点是不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因为商品的价值是劳动创造的,而商品的使用价值则是所有要素共同创造的。由于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因此劳动创造的价值不能全部用于按劳分配,必须留出一部分用于按其他要素分配,否则再生产就不能维持。说到底,劳动也是生产要素,按劳分配是特殊的按要素分配,二者是完全统一的,都必须符合劳动价值论和实现再生产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