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信息惠民工程。
推进普遍服务,完善信息惠民基础条件;建立多层次的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库和共享服务平台,完善现代远程教育传输网络和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安全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安全实时监控、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推进远程医疗,推广医疗信息管理和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推进标准统一、功能兼容的社会保障卡应用,逐步实现“人手一卡”和“一卡通”;支持一批城市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支持应用新信息技术和服务模式,在海铁公水联运、智能电网、安全生产监管、林业生态监测、环境污染监控、食品安全监管、药品药械监管、智能交通、货物快递追踪、危险品管理、城市公共管理等领域开展新型信息服务。加快研发适应三网融合业务要求的数字家庭智能终端和新型消费电子产品,开展数字家庭多业务应用示范。扩大信息服务在城乡及各领域的覆盖和应用。
[重大工程还包括:(一)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二)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三)重要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九)蛋白类等生物药物和疫苗工程。(十)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工程。(十一)生物育种工程。(十二)生物基材料工程。(十三)航空装备工程。(十四)空间基础设施工程。(十五)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部件工程。(十六)海洋工程装备工程。(十七)智能制造装备工程。(十八)新能源集成应用工程。(十九)关键材料升级换代工程。(二十)新能源汽车工程。]
五、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
1.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着力支持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等。结合税制改革方向和税种特征,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加快研究完善和落实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
2.强化金融支持。加强金融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结合,运用风险补偿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多元化直接融资渠道。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扩大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发行规模。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建设,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创业企业的需求。完善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逐步实现各层次市场有机衔接。扶持发展创业投资企业,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资金规模,推动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健全投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完善技术创新和人才政策。
1.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构建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支撑服务体系,加大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对面向应用、具有明确市场前景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建立由企业牵头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共同参与实施的有效机制。依托骨干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系统集成和成果中试转化,支持建设若干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工程化平台,发展一批企业主导、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联盟成员构建专利池、制定技术标准等。进一步加强财税政策的引导,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2.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加强重大发明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注册和保护,鼓励国内企业申请国外专利。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建立公共专利信息查询和服务平台,为全社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服务。针对我国企业在对外贸易投资中遇到的知识产权问题,尽快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海外维权和争端解决机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的运用,完善知识产权转移交易体系,规范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推进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