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3.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发展规划,加快基础通用、强制性、关键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研制的速度,健全标准体系。建立标准化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协同跟进机制,在重点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同步实施标准化,支持产学研联合研制重要技术标准并优先采用,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步伐。

  4.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支持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人员职务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加大力度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华创新创业,依托“千人计划”和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基地建设,加快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强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企校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促进创新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完善市场培育、应用与准入政策。鼓励绿色消费、信息消费、健康消费,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大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市场培育与引导力度,培育发展新业态。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优化市场准入的审批管理程序。

  2.深化国际合作。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丰富外商投资方式,拓宽外资投资渠道,不断完善外商投资软环境。继续支持引进先进的核心关键技术和设备。鼓励我国企业和研发机构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扩大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融资。完善相关出口信贷、保险等政策,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在国外推广应用。支持企业通过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等方式,培育国际化品牌,开展国际化经营,参与高层次国际合作。国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完善相关市场开放机制,深化民间投资准入改革,鼓励各类企业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行能效“领跑者”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节能量和碳排放交易制度,推进环保和资源税费、价格改革;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产品认证体系和再制造产品标识管理制度;大力推进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建立健全推进三网融合的政策和机制,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运营机构转企改制,按照分业管理的原则探索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电信、广电监管体制和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推动三网融合高效有序开展。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价格管理、集中招标采购、安全评价与监督管理等机制,制定实施有利于绿色生物基产品发展的激励政策。加快制定民用航空工业法律法规,加快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空域灵活使用机制,优化航路航线和飞行繁忙地区空域结构,推进低空空域开放;完善卫星应用数据共享、市场准入等政策法规;支持智能制造装备首台(套)研发创新和产业化,探索首台(套)装备保险机制。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新能源发电补贴机制,建立适应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的电网运行管理体系;完善生物燃料、能源化利用农林废弃物的激励政策及市场流通机制等。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有效统筹协调中央、地方和其他社会资源,促进军民融合,突出重点,集中支持本规划明确的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与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等。加强与科技重大专项的衔接,发挥科技重大专项的引领带动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和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引导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