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互联网探析

文/刘伯年

一.金融互联网的定义

金融互联网是使用互联网的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总和,是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信息传播扁平化的大背景下,为了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金融需求而创造出的一系列金融新概念、新产品、新流程等。因此,在这个定义之下,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提高自身效率的行为,就属于金融互联网的范畴,此外,金融互联网还包括且不限于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网络资产管理平台等模式。

二.金融互联网的起源与发展

20世纪90年代开始了第一轮的互联网革新,“电子金融”也随之孕育而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持续迅速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快速普及,金融世界也迎来了第二轮技术革新的热潮,原有的“电子金融”已经不能全面覆盖新兴的金融互联网的理念与业态,于是“金融互联网”概念的出现,为第二轮金融技术革命奠定了基础。

商业银行一直是金融互联网的推动者和积极参与者。国内的商业银行从20世纪末开始,就已经成为了第一轮金融互联网革新的发起者和推动者,而欧美的商业银行从上世纪9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推动金融互联网的革新。

网络支付方面,2013年上半年网络支付的总额大约为6万亿元,大约占到总支付额的0.5%,占全国电子支付总额的1.3%。虽然规模不大,但是其互联网的长尾特性明显,单笔金额很小,但交易量很大,未来的成长空间广阔。

网络借贷方面,目前国内活跃的P2P平台已经超过300家,2012年整个P2P网贷的成交量达到200亿元,2013年P2P网贷规模达到千亿元。

网络理财方面,以阿里集团的“余额宝”最为典型,这只2013年6月13日上线的货币基金产品,在11月初收到了超过3000万客户的1000亿元的认购总额,成为中国第一只规模过千亿的货币基金。

从业务总额来看,商业银行仍然占据着支付、借贷、理财市场的绝对优势。支付方面,2013年上半年,全国电子支付总额为468.61万亿元,第三方支付机构6万亿元的支付总额仅占其1.3%;在借贷方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披露的数据,2012年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额为8.2万亿元,同期P2P借贷总额(200亿元)的占比仅为0.24%。在理财产品方面,虽然目前金融互联网渠道销售的基金产品总额还没有准确的统计数据,但从总量上看,公募基金规模尚小于银行理财产品,且公募基金分销渠道中,银行仍占主体地位。

三.金融互联网发展的重要意义

回顾历史,互联网正在以一种难以阻挡的态势改变一个又一个传统行业,在互联网浪潮面前,金融行业也不能例外。金融业还具有更加适于互联互通的特点,互联网的融入将会放大这一特点。此外,金融业还是一个数据密集型行业,服务可以高度数据化。金融本身是普惠的,服务的对象也相应的包括更大数量和范围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

从市场基础来看,中国有庞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对金融互联网服务有需求。中国境内有1500万家企业,4500万个体工商户,总量在6000万家左右,其中99%是中小微企业。所以在中国,金融互联网面向了一个极其庞大的市场。关键是要通过互联网创新,实现高效低成本的服务,甚至要实现在业务递增时边际成本增量近乎为零。

金融互联网是对传统金融的重构。首先是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重构。包括:对于支付清算市场的重构:第三方支付与银联建成互补共存的关系。移动金融与普惠金融的关系:移动金融的发展必然会带给金融互联网一个远大的前景;再次,金融互联网是对间接金融模式的重构,从某种意义上说,P2P、第三方理财、阿里小贷等一些金融互联网形态也是对传统银行的重构;第三,金融互联网是对直接金融模式的重构,这主要是众筹的模式。众筹模式的崛起,可能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取代交易所,未来实体线下交易所可能会被取代或重构。

四.金融互联网的形式

(一)第三方支付

1、第三方支付概述

长期以来,我国中央银行持续改进支付清算系统,各地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各商业银行的行内资金汇划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和全国电子联行系统等得以建立和完善。

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示意图

狭义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指独立于电子商务商户和银行,通过与各家商业银行签订协议,使得其与商业银行之间可以进行某种形式的数据交换和相关信息确认,最终实现商户和消费者之间交易资金划拨的中介机构。我国的第三方支付起源于1998年,北京市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信息产业部、国家内贸部等中央部委共同发起首都电子商务工程,并确定首都电子商城为网上交易与支付中介的示范平台。

1999年,北京“首信易”支付正式运行,成为我国首家实现跨银行、跨地域提供多种银行卡在线交易的网上支付服务平台。

2003年后,伴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为更好地解决网络购物、网络交易资金的支付问题,实现互联网与金融内网的对接,以“支付宝”为代表的非金融机构支付组织迅速发展起来。阿里巴巴公司的资料显示,2006年全年,淘宝网的交易总额突破169亿元人民币,是沃尔玛在华全年营业额的1.7倍;到2012年底,其旗下的淘宝和天猫当年的总交易额超过了1万亿元,支付宝也成为我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工具。

2008年,经过几年翻番式的快速发展,网上支付交易规模首次突破千亿元,达到2356亿元。此时,网上支付业务的蓬勃发展已经打破了传统的支付结算方式,并逐渐成为我国金融支付结算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

截止2012年末,全国共有第三方支付组织437家,其中,获得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197家。

2、第三方支付的业务类型

根据业务范围划分,非金融机构支付包括网络支付、预付卡和银行卡收单等(如下表所示)。

(1)网络支付

根据业务运行模式,从事网络支付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依托自身电子商务平台、面向互联网用户的互联网型支付机构,它们以在线支付为主,捆绑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如支付宝、财付通;另一类是不参与商品销售环节的支付机构,即只注重支付环节的金融型支付机构,如银联电子支付、快钱等(如下表所示)

(2)预付卡

预付卡按发卡人不同可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多用途预付卡,市值由专营发卡机构发行的,可跨法人在商场、便利店、餐馆等多个签约客户处使用的预付卡,如资和信商通卡等;另一类是单用途预付卡,是指由商业企业发行的,只能在本企业或同意品牌连锁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不能跨法人使用的预付卡,如家乐福卡等。

(3)银行卡收单

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银行卡收单业务中,第三方支付机构承担了由清算组织负责的交易信息清分和资金清算职责,以及应由收单银行负责的收单管理职责,并由支付机构自行制定相关的业务规则,持卡人交易信息“落地”至第三方支付机构。在此过程中,每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均建立了一个链接多家商业银行的小型收单业务框架。

2012年,第三方支付业务交易规模达到10.1万亿元,其中银行卡收单与互联网支付是交易规模占比较大的两类业务,如下图所示

2012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情况

从全部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看,2012年银联商务凭借在银行卡收单业务方面的绝对优势以45.9%的市场份额领军各支付企业,支付宝、汇付天下、通联支付、财付通分别占据2-5位,如下图所示

3、第三方支付的意义

第三方支付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弥补银行服务功能空白、提高金融交易效率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也在健全现代金融体系、完善现代金融功能、充实现代金融内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方支付的产生也获益与电子商务的发展,也进一步推动了互联网交易的发展。支付问题和信用问题一直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因素,支付公司的出现,充当了买卖双方的中介,依托其本身的信誉和交易规则,有效解决了网上交易支付的信用问题,提高了交易者之间的信任度。此外,第三方支付平台降低了交易成本,打通了商家、客户和银行之间的资金转移通道,避免了银行为每个商家和客户提供支付网关的麻烦,节约了开发费用。

4、第三方支付未来发展趋势

(1)移动支付份额将迅猛扩大

由于受到终端改造成本、用户使用习惯以及产业合作模式等多重因素的制约,移动支付的当前份额依然较小,但伴随着移动手机和拉卡拉等终端的普及,高速移动网络的推广,二维码技术的使用以及移动支付标准的确立和统一,移动远程支付将会逐步摆脱技术的束缚,进入高速成长期。

(2)跨境支付份额将逐步扩大

目前,国内主流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易宝支付等,纷纷通过与海外电商企业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的方式涉足跨境支付业务。未来,随着全球网上购物市场的发展,消费者跨境网购的需求将日益增强,加上人民币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跨境支付份额将会不断扩大。

(3)银行卡收单规模将进一步增加

随着银行卡规模的持续增长以及银行卡受理环境和收单费率的逐步完善,线下刷卡消费市场空间巨大。线下收单业务一方面可以通过创新支付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支付服务,另一方面也将加速中小商户和二、三线地区市场的渗透。支付机构也将从这些发展中获取更大的利润。

(4)电商成立自主支付公司。2012年,为缩短资金链,京东商城对第三方支付公司网银在线进行了完全收购,正式布局独立支付体系,实现了电商、物流、采购、第三方商户、买家之间的先进流转,完成了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这次收购标志着电商企业正式加入第三方支付行列。未来,随着越来越多有实力的电商企业、传统行业集团、互联网巨头、电信运营商等建立和发展自主支付公司,行业竞争将不断加剧。

(5)传统商业银行跨行支付问题逐步解决。随着超级网银和银联跨行支付通道的开通,传统银行将补足其支付短板,并将压缩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生存空间

(6)海外支付机构的进入。中国有着世界上最大的电商市场,这必将促使越来越多像PayPal(贝宝)一样的海外支付机构登录中国,参与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特别在跨境贸易、出境旅游等行业发展的驱使下,以及伴随一些限制性进入壁垒政策的取消,我国未来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将呈现国内外机构群雄争霸的局面。

(二)P2P网络借贷

1、商业银行的作用

商业银行存在于现代社会600年之久,之所以能够生生不息并不断发展壮大得益于其资金池模式。银行先吸收资金然后贷出资金,从中赚取利差作为收入,商业银行的这种资金池模式,使银行一直持有一部分资金随时可用,因此能解决三个问题:第一,对借款人来说,能高效借款(短时间内获得大金额的资金);第二,对出借人而言,能有效分散风险;第三,起着跨时间、空间的融通汇兑作用。

2、P2P的作用

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通讯变得更加便捷、更加低成本,这种高效性使得不凭借传统商业银行的资金池也能解决上述三个问题。

P2P网络借贷能够解决第一个问题--借款人高效借款。与商业银行不同,P2P网络借贷先找到借款人,将借款需求发布,即可在有限的时间内收到足够大数额的借款,这主要得益于网络信息交换的高效、资金的大量供给和投资客观的收益率。

P2P网络借贷能够解决第二个问题--出借人能够有效分散风险。因为网络信息交换的高效,平台将所有借款需求发布在网上,出借人1元即可投资,可以把自己不多的资金,借贷给尽可能多的借款人,做到足够分散。

网银和第三方支付能够解决第三个问题--跨时间、空间的融通会兑。伴随着货币数字化,网银和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已经有效解决跨时间、空间的融通会兑问题。

3、P2P网络借贷模式

从有无垫付的角度来看,纯粹的P2P网络借贷模式,平台只做中介方,借款人通过平台提交借款需求,平台方做线上审核,然后发布标的,出借人投标,平台不参与到借贷的资金交易中,对于借款人逾期对出借人造成的损失,平台也不给予垫付。垫付本金的P2P网络借贷模式,2009年红岭创投提出了本金垫付的规则,出借人对于本金安全的担忧得到了改善,网贷行业也逐步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三)众筹

1、众筹的定义

众筹译自英文Crowdfunding,广义的众筹是指利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传播的特性,让中小微企业家、艺术家和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公司、创意或项目,争取公众的关注与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完成融资目标。

2、众筹的起源

对于创业者来说,项目的融资可以通过家人、朋友,但容易受到非理性的干预,另外一个渠道是银行或小型企业贷款,但审核过程繁琐,批复时间长。

对于投资人来说,非合规的投资人按照法律不能进行公开投资,非合规投资人只能通过线下私募的方式参与初创企业的融资。此外,收地理条件的限制,在没有互联网的引导下,没有信息共享的情况下并缺乏内部资源时,投资人投资创业企业的机会很小,并且代价和成本较高。

2012年4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JOBS法案,其中法案第二项和第三项涉及众筹平台。法案第二项针对合规投资人,以前针对合规投资人的项目宣传只能私下进行,而现在法案规定允许对合规投资人进行一般劝诱和广告宣传。法案的规定默认了合规投资人有风险意识。法案第三项针对非合规投资人,比较重要的规则有交易金额、公司披露和众筹平台三点。

2、众筹的模式

奖励式:奖励式众筹平台回馈产品或服务。项目在没有完全开始的情况下筹资,在资金的驱动下,产品生产出来后回馈给投资者。

捐赠式:基于公益和慈善筹资,捐赠人不期待任何回报。

债权式:互联网上的P2P公司属于债权式众筹平台,平台返还本金和利息。

股权式:股权式众筹平台基于投资人股份。

3、众筹的发展

2013年10月,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发展中国家众筹发展潜力报告》显示,目前众筹模式已经在全球45个国家成为数十亿美元的产业。预计到2025年,中国的众筹规模将达到460亿-500亿美元,全球发展中国家众筹规模将达到960亿美元,中国众筹规模将占到发展中国家众筹规模的一半。

世界领先的众筹平台数量比较集中。美国有344家,位列第一;英国有87家,位列第二;法国有53家,位列第三。

(四)互联网保险

近些年来,随着保险公司数据大集中的深入推进,保险行业的整体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互联网技术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未来,我国保险业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互联网对保险行业的发展也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1、互联网保险的发展

国际上,随着信息社会的到来,电子商务在美国、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极为迅速。据统计,美国网上保险费早在1997年就高达3.9亿美元,而2001年,约有11亿美元的保险费是通过网络保险获得。2005年,英国约有20%的保险将在互联网上销售。日本已出现首家完全通过互联网推销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保险及资产管理集团之一的法国安盛集团,早在1996年就试行了网上直销。

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分为三种发展模式:第一种是保险公司自建网站,主要销售自家公司的产品,如:平安、泰康在线、阳光保险等。第二种是中介公司的保险网站,其不属于任何保险公司,但也卖保险产品,如:大童、宜信博诚等。第三种是保险信息类网站,被视为业内人士的BBS,如中国保险网等。尽管如此,互联网保险在我国也只能算是新生事物,主要局限有:

功能局限。网络保险主要功能一直局限于保险咨询、险种浏览、投保意向、网上投诉报案、简单调查市场需求、简单险种在线投保等。

缺乏线上互动。在网络销售方面,还处于最初的静态信息给予阶段,在客户服务方面,也仅仅处于服务信息提供阶段。

客户较少。网络保险客户较少,目前网络保险市场人群细分明显,需要长期的市场人群培养。主要消费群体为80、90年代。

风险较大。网络系统系统安全问题、及在缺乏丰富的保户资料而保险公司与保户又不是面对面接触的情况下,网络保险很容易带来道德风险。

2、互联网在保险业未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互联网技术将成为保险企业决策分析的重要辅助手段。当前,保险业积累了海量的数据信息,如果采用传统的、人工为主的手段去处理,很难发挥其价值,也无法得出全面、准确的结论。公司只有依靠强大的网络信息技术,规划先进的系统架构,建立以数据仓库为基础的决策支持系统,实现由联机事务处理向联机分析处理转化,全面、多维度地解读各类信息,深入挖掘其中的价值,才能准确把握市场,制定符合未来发展态势的决策,为保险企业的明天奠定良好的基础。

互联网可以为保险行业产品创新提供保障。产品同质化严重,容易被复制是保险业内部一直存在的现象,这大大影响了公司的创新积极性。同样作为金融服务业,浦发银行却依靠互联网技术的优势规避了这一问题:将产品创新完全架构在功能强大、设计理念领先的IT系统上,不仅使企业能够快速适应市场的需要,又提高了复制的门槛。竞争对手要想复制类似的服务,除了要了解产品的设计模式,还不得不修正自身的系统,这显然大大增加了复制的难度。浦发银行的成功值得保险业借鉴,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不仅可以大力推动创新,而且还能保护创新成果,推动了全行业的创新意识。

强大的互联网有助于保险公司开辟新的销售渠道。未来金融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开辟新渠道。目前,我国保险业已涉足网上销售,其他的电子渠道也在探索之中,这其中有许多的问题,如交易的安全性、销售中双方的交互以及后续服务等,都需要依赖网络信息技术来解决。谁率先取得突破,谁就有可能在未来竞争中赢得主动。同为金融业的招商银行正是由于较早开始项目攻关,才在国内首家推出“一网通”和网上托管银行业务,成为同业中的佼佼者。招行的成功充分证明,互联网技术将成为保险业争夺未来销售渠道的重要武器。

互联网有助于提升保险业的服务质量。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多,保险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服务质量成为保险公司吸引客户的重要因素。强大的信息技术可以保障业务系统的稳定,提高日常工作的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快、更好、更安全的服务,从而直接提升行业的服务质量。证券业的成功案例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2007年,证券市场交易量猛增,但各公司的业务系统经受住了考验,以稳定、方便、快捷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认可。据业内人士称,自2006年开始,各大证券公司都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成功完成了系统的扩容升级,从而保障了大行情来临时公司业务的顺畅。目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黄金期,业务规模增长迅速,要保证未来的服务质量,信息技术的支持同样必不可少。

互联网技术将推动保险业的专业化、集团化发展。我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笔者认为,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规模较小的公司可能向专业化经营转型,而规模较大的公司则可能实现集团化、跨行业发展。专业化保险公司对内必须经历业务单元优化、流程优化,最终实现企业优化,对外则需要加强与外部伙伴的合作,而内部优化和外部合作都离不开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集团化发展的保险企业则可能涉足银行、证券等各个领域,实现跨行业经营,这就要求在内部不同系统间实现标准化信息传递。同时,随着跨行业数据的高度集中,系统在逻辑架构、稳定性、数据处理能力和安全管理方面也会出现更高层次的要求。这一切,都会对信息技术提出新的挑战。

3、互联网保险的发展趋势

进一步加强培养市场。确定将80后和90后作为潜在的目标客户人群,他们是网络的忠实拥护者。

深入做好需求细分。在网络平台将需求细分,不同保障功能体现官网上的乐趣。重视客户体验的重要性,让客户通过官网做需求分析,快速、简便找到适合自己的产品。做完善的客户信息记录(大数据),分析客户属性及喜好,根据客户需求研发产品。

在产品方面,简化产品投保流程,完善支付方式,注重客户体验,丰富产品线,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产品。将风险碎片化,由客户自主选择风险因子承保定价

采用线上带动线下的发展模式。实现保险信息咨询、保险计划书设计、投保、缴费、核保、承保、保单信息查询、保权变更、续期缴费、理赔和给付等保险全过程的网络化。有完善的客户咨询服务系统及线下服务体系。在客户需求由线上转入线下时,有部门负责承接,完成咨询后再回到线上进行记录与客户资料完善。

(刘伯年/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