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后,个人征信终于迎来了新时代。未来,一切基于数据的征信服务都将成为定制化的。
从1999年上海开始个人征信试点,到2015年1月5日,央行批复8家个人征信机构,个人征信的大幕终于拉开。与之对应的是一个称为信用管理(creditmanagement)的名词,从所谓的朝阳行业到爆发式的人才缺口,互联网征信时代带来的是一个崭新的征信业格局。
新成立的8家个人征信机构分属不同队列,根据广发证券的一项研究报告,8家机构分属四大类:一是互联网巨头、二是保险公司、三是老牌征信公司、四是拥有数据资源的新兴公司。而其发展的基础是国家基础设施的完善,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独家获悉,隶属于发改委旗下的全国征信系统正在操作中,纳入的数据范围非常广泛,可能还将包括司法数据等。
而基于数据的这一“蓝海”领域,亦是各路资本纷争之地。不仅多家互联网巨头早已盯准,且以不同商业模式切入,老牌征信公司、保险公司、宜信等互联网金融公司皆蓄势待发。
creditmanagement蕴新机
信用从来不是一个陌生的词,而蕴藏新机的信用管理的发展,可由不断扩展的信用概念和信用管理专业来一探究竟。
据国家商务部统计,在今后5年内,我国将至少需要50万名信用管理经理、200万名信用管理人员,特别是国家劳动部最近公布了信用管理师这一新的职业类别,几乎所有企业都将建立起信用管理制度和信用管理部门,该专业的人才需求和供给缺口极大。
在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吴晶妹的观点里,未来将形成三大征信体系:一是大征信,即现在以央行为核心的征信,这是现有体系下已经形成的,将来也不会有太大改变,并且会让它在经济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二是正在逐渐发展的政府公共征信,很快将在全国形成一个数据中心,其数据就是监管数据;三则是正在成长的商业征信,这就是各种各样的民间征信平台。
去年6月,作为我国首部信用建设的专项纲要,《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下称《规划》)为整个信用体系的发展构建了顶层设计规划,《规划》跨过了“十二五”和“十三五”。吴晶妹表示:“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作为国家最高的信用建设的顶层设计,实际上就已经解决了制度安排的问题。”
据吴晶妹介绍:“政府公共征信方面,《规划》颁布前后,地方政府、省政府,一级、二级城市,北、上、广已经都建立起来了,以工商、税务、海关等政府信息的整合为主,《规划》要求政府信息整合必须在2016年实现。”
成长中的商业征信平台可大致分为企业征信平台和个人征信平台。企业征信平台不仅针对行政管理、公共事业,还针对多种方面的信息,而个人征信平台的发展速度亦令人咋舌。除了刚刚批复的个人征信试点公司外,《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显示,截至2012年,我国征信机构达到140家左右。
宜信CEO唐宁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曾表示:“个人征信市场在国内潜力较大,既有社会意义又兼具商业价值。不过目前仍处于早期,如何成型和形成成功的模式都还在探索中。”
数据和征信:黑名单、白名单和数据定价
事实上,征信产业链是一个相对简单的链条,从上游到下游分别是:数据提供商、征信公司、征信需求方。根据方正证券的研究报告,其中中游又细分为牌照公司和具有评分模型的公司,是产业链最为重要的分支。
上游的数据提供商来自各个拥有个人信息、企业信息及相关信息的机构,而中游则是征信产业链中最为核心的部分。据一位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人士分析:“未来征信需求方将更为多样化,需求的数据和信息也将更为多样,所以征信公司的挑战在于定制化的征信时代来临。”更为简单的道理是,未来谁拥有能拿到更多数据和解析数据的能力,谁就越发具有竞争力,而针对数据定制的细分市场也将更为深入。
那么,问题来了,在整个征信产业链中,数据的分享和定价如何实现?据上述人士介绍:“在征信的实践中,一般会简单以‘黑名单’和‘白名单’来划分阵营,再经过信息的加工等进一步形成提供给需求方的征信报告。”
唐宁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数据源可以多样,不同的数据源获取的方式、对于数据处理的方式不同。本身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世界就有大量的数据,我们有这样抓取的体系。抓取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需要针对抓取下来的数据基于知识图谱的技术,能够建立数据点之间的关联,就是让无序的数据变得活起来、有意义、有价值,数据源就是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虚拟体系中获取的数据。”
“另外一个重要的数据源是基于客户的授权,从他的交易信息、行为数据等,通过科技的方式去获取信息。例如宜信和eBay的合作,eBay平台上的商家授权我们去获取他在eBay平台上的交易信息,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数据来源。数据的来源不仅有外部的,还包括内部的,不仅仅是内涵式的,还有外延式的。”唐宁进一步称。
对于抓取到数据之后如何变现价值,唐宁称:“接下来就要基于大数据的技术去加以有效处理,才能把它的价值释放出来。我们会逐渐建立一套针对不同数据提供商的价值交换模型和方法论。不过对于数据的定价而言,目前尚早。”
目前已有的与个人征信相关的商业模式,又大致可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互联网巨头的商业模式,腾讯、阿里和京东在同一阵营下主打不同的模式;第二类是老牌征信公司的商业模式,借助已有的企业征信基础逐渐向个人征信过渡;第三类则是保险公司做征信,日前保险业强化信用体系顶层设计正式对外发布,而从另一个层面而言,保险公司入局个人征信也颇具优势;第四类则是拥有数据资源的新兴公司:除了拉卡拉和华道,还有一些新的商业模式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