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运营商,就是运营商+OTT,可以;
互联网企业,尤其是巨头向网络端发展,也从来没停止过步伐。所以,超级运营商,未来也可以是互联网巨头;
互联网企业牵手运营商,联手OTT,也可以想象成超级运营商的一种形式;
仅此而已吗?
关于“超级运营商”这个概念,应该不会局限于此。
随着互联网+兴起,超级运营商概念的外延还可以非常的大。诸如此前文章中提及的文化/知识的运营商,社交的运营商,视频的运营商等等,以及结合大数据概念下,医疗、教育、交通、甚至传统工农业系统都可能产生超级运营商形式。包括GE提出的工业互联网,这样的模式在未来,也都可以演变成为工业/航空数据/服务的运营商。
而对于这些,无论是互联网企业,还是互联网+企业来说,要真正诞生/具备超级运营商能力,关键还不在于利用网络,或者数据,还是其网络服务能力。也就是类似我们常说的云、管、端的衔接,智能网络的运营能力。
正如在2014CVW产业互联网大会上田溯宁、丁健、金亚东“产业互联网三人谈”环节中提出的,随着大数据、产业互联网时代到来,企业计算向社会计算演进,迈向产业互联网,或者互联网+的关键还在网络运营能力,在于QoS质量保证和SLA服务等级。也因此,他们提出了产业互联网=互联网+QoS质量保证和SLA服务等级。
互联网+不仅需要云端能力,更需要类似运营商的服务系统,了解客户在哪里,使用了我们的产品否,使用了多长时间,满意度如何,以及即时反馈和服务的能力。
企业需要新的大脑,就是丁健所说的EBOSS系统。尤其是针对最近几年兴起的各种新商业模式,类似Google Glass和Apple Watch代表的“反馈经济”以及Uber和Airbnb代表的“分享经济“,都离不开上面这些服务能力,也都可以看作兴起的超级运营商模式的代表。
这些企业,他们也都需要类似于今天运营商一样的大脑,即便今天的运营商看起来已经不那么能够引领潮流或者高大上。所以,未来对于运营商支撑和服务能力,运营商软件的能力是完全可以,并且是迫切需要向互联网+,或者说超级运营商们来输出。从这方面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互联网+之前,早在2013年底亚信这样的企业就提出了“产业互联网”概念,并将其作为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
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将传统只有运营商才能拥有的能力开放出来,面向所有互联网+企业/模式,提供企业计算上升到社会计算的资源管理(ERP)系统到客户运营(Boss)能力,满足他们在大数据时代“智能大脑”和“客户服务能力”的需求,造就出各行各业以及各种创新性的“超级运营商”。
这就已经不是概念,而是需求和时代的机缘所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