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出台《关于促进云计算发展培育大数据产业实施意见》

  8月10日,我省印发《关于促进我省云计算发展培育大数据产业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为我省云计算应用、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明确了方向和路径。

云计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指示精神,遵照省政府分管领导安排部署,年初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青海省通信管理局等单位赴贵州省学习借鉴大数据产业发展经验,并在征求省直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意见(讨论稿)》。经过认真研究、召开专题讨论会和数十次修改,充分吸纳36个部门的意见,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8月10日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和发展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四部分主要内容,具有针对性强、带动性强、辐射性强、项目支撑、任务明确的特点。提出了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紧抓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省优势,重点打造集基础设施、系统平台、云应用平台、增值服务、配套端产品五个产业链为一体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和国家级灾备中心,为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的总体要求;制定了“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应用牵引,需求创新;产用结合,安全发展;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等四项发展原则;确定了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云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信息产业园建设和建立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等四项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17年,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到2000Gbps,光纤入户覆盖城市家庭比例达到70%,城市接入带宽能力达到30Mbps,3G/4G基站占比达到70%,带动信息产业收入超过150亿元;到2020年,实现千兆入楼、百兆入户,光纤入户覆盖所有城市家庭,3G/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热点区域,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和3G/4G普及率赶上全国平均水平,信息产业收入达到500亿元的总体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大力推进我省“互联网+”专项行动实施步伐,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将我省打造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数据中心支撑点和西北民族地区区域数据中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