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 选择对象的方式
当启动AutoCAD 2011的某一编辑命令或其他某些命令后,AutoCAD通常会提示“选择对象: ”,即要求用户选择要进行操作的对象,同时把十字光标改为小方框形状(称之为拾取框),此时用户应选择对应的操作对象。 常用选择对象的方式如下:
1. 直接拾取
2. 选择全部对象
3. 默认矩形窗口选择方式
4. 矩形窗口选择方式
5. 交叉矩形窗口选择方式
6. 不规则窗口选择方式
7. 不规则交叉窗口选择方式
8. 前一个方式
9. 最后一个方式
10. 栏选方式
11. 取消操作
4.1.2 去除模式
4.1.3 选择预览
4.2 删除对象
删除指定的对象,就像是用橡皮擦除图纸上不需要的内容。命令:ERASE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 (删除)按钮,或选择“修改”|“删除”命令,即执行ERAS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删除的对象,可以用4.1节介绍的各种方法进行选择)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4.3 移动对象
将选中的对象从当前位置移到另一位置,即更改图形在图纸上的位置。命令:MOVE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 (移动)按钮,或选择“修改”|“移动”命令,即执行MOV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移动位置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
(1) 指定基点
确定移动基点,为默认项。执行该默认项,即指定移动基点后,AutoCAD提示: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在此提示下指定一点作为位移第二点,或直接按Enter键或Space键,将第一点的各坐标分量(也可以看成为位移量)作为移动位移量移动对象。
(2) 位移
根据位移量移动对象。执行该选项,AutoCAD提示:
指定位移:
如果在此提示下输入坐标值(直角坐标或极坐标),AutoCAD将所选择对象按与各坐标值对应的坐标分量作为移动位移量移动对象。
4.4 复制对象
复制对象指将选定的对象复制到指定位置。命令:COPY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 (复制)按钮,或选择“修改”|“复制”命令,即执行COPY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复制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或 [位移(D)/模式(O)] <位移>:
(1) 指定基点
确定复制基点,为默认项。执行该默认项,即指定复制基点后,AutoCAD提示: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在此提示下再确定一点,AutoCAD将所选择对象按由两定确定的位移矢量复制到指定位置;如果在该提示下直接按Enter键或Space键,AutoCAD将第一点的各坐标分量作为位移量复制对象。
(2) 位移
根据位移量复制对象。执行该选项,AutoCAD提示:
指定位移:
如果在此提示下输入坐标值(直角坐标或极坐标),AutoCAD将所选择对象按与各坐标值对应的坐标分量作为位移量复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