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模式(O)
确定复制模式。执行该选项,AutoCAD提示:
输入复制模式选项 [单个(S)/多个(M)] <多个>:
其中,“单个(S)”选项表示执行COPY命令后只能对选择的对象执行一次复制,而“多个(M)”选项表示可以多次复制,AutoCAD默认为“多个(M)”。
4.5 旋转对象
旋转对象指将指定的对象绕指定点(称其为基点)旋转指定的角度。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 (旋转)按钮,或选择“修改”|“旋转”命令,即执行ROTAT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旋转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确定旋转基点)
指定旋转角度,或[复制(C)/参照(R)]:
(1) 指定旋转角度
输入角度值,AutoCAD会将对象绕基点转动该角度。在默认设置下,角度为正时沿逆时针方向旋转,反之沿顺时针方向旋转。
(2) 复制
创建出旋转对象后仍保留原对象。
(3) 参照(R)
以参照方式旋转对象。执行该选项,AutoCAD提示:
指定参照角:(输入参照角度值)
指定新角度或 [点(P)] <0>:(输入新角度值,或通过“点(P)”选项指定两点来确定新角度)
执行结果:AutoCAD根据参照角度与新角度的值自动计算旋转角度(旋转角度 = 新角度?参照角度),然后将对象绕基点旋转该角度。
4.6 缩放对象
缩放对象指放大或缩小指定的对象。命令:SCALE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 (缩放)按钮,或选择“修改”|“缩放”命令,即执行SCALE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对象:(选择要缩放的对象)
选择对象:?(也可以继续选择对象)
指定基点:(确定基点位置)
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
(1) 指定比例因子
确定缩放比例因子,为默认项。执行该默认项,即输入比例因子后按Enter键或Space键,AutoCAD将所选择对象根据该比例因子相对于基点缩放,且0<比例因子<1时缩小对象,比例因子>1时放大对象。
(2) 复制(C)
创建出缩小或放大的对象后仍保留原对象。执行该选项后,根据提示指定缩放比例因子即可。
(3) 参照(R)
将对象按参照方式缩放。执行该选项,AutoCAD提示:
指定参照长度:(输入参照长度的值)
指定新的长度或 [点(P)]:(输入新的长度值或通过“点(P)”选项通过指定两点来确定长度值)
执行结果:AutoCAD根据参照长度与新长度的值自动计算比例因子(比例因子 = 新长度值 ÷ 参照长度值),并进行对应的缩放。
4.7 偏移对象
创建同心圆、平行线或等距曲线。偏移操作又称为偏移复制。命令:OFFSET
单击“修改”工具栏上的 (偏移)按钮,或选择“修改”|“偏移”命令,即执行OFFSET命令,AutoCAD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