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当文字段同时带有汉字、字母或数字时,其字体高度按汉字字高的规定;
6.5 汉字最小行距不小于2 mm,字符与数字的最小行距不小于1 mm,当汉字与字母、数字混合使用时,最小行距根据汉字的规定使用。
6.6 字体的宽度比例一般采用0.8,字体的线型采用实线,线宽为0。
7.图线
7.1 图样中图线名称、图线类型及代号见表7,制图时一般采用表7规定的线型。
7.2 图线的宽度分为粗、中粗、细三种,三种线的宽度比率为4:2:1。粗线宽度(d)应按图样的大小和复杂程度,在O.5~2mm图线宽度的推荐系列中选择,该系列为:0.13mm,O.18mm,0.25mm,0.35mm,O.5mm,0.7mm,l.0mm,1.4m,2.0mm,GAD制图的图线宽度可按照表8规定确定。
7.3 同一图纸上同类图线的宽度应保持一致。
7.4 虚线、点划线、双点划线的线段长度及间距应相等。平行线间的距离应不小于粗实线的两倍宽度,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O.7mm。
7.5 点划线和双点划线的首末两端应为线段,虚线、点划线和双点划线与各种图线相交时,应交于线段处。当点划线和双点划线在较小图形中绘制有困难时,可用细实线代替。
7.6 图线不应与文字、数字、符号重叠、混淆,不可避免时,应保证文字、数字及符号的清晰。
名称
线型
线宽
用途
实线
continuous
粗
d
管道,可见轮廓线
中粗
0.5d
细
0.25d
尺寸线、尺寸界限、剖面线
虚线
dash
粗
d
管道、不可见轮廓线
中粗
0.5d
细
0.25d
点划线
center
粗
d
管道
中粗
0.5d
细
0.25d
中心线
双点划线
phantom
粗
d
假想轮廓线、边界线、断开线
中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