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消(U):取消最近添加到选择集中的对象。
2. 注意@
可以自动的使用一些选择方法,无需显示提示框。如用鼠标左键,可以点击选择对象,或点击两点确定矩形选择框来选择对象。
3. 夹点编辑
选取对象时,对象上有小方块高亮显示,这些位于对象关键点的小方块就称作夹点。夹点的位置视所选对象的类型而定。举例来说,夹点会显示在直线的端点与中点、圆的四分点与圆心、弧的端点、中点与圆心。
图4-8 夹点位置图例
表4-1 图形对象的夹点特征
对象类型
夹点特征
直线
两个端点和中点
多段线
直线段的两端点、圆弧段的中点和两端点
构造线
控制点以及线上的邻近两点
射线
起点以及线上的一个点
多线
控制线上的两个端点
圆弧
两个端点和重点
圆
四个象限点和圆心
椭圆
四个顶点和中心点
椭圆弧
端点、中点和中心点
填充
形心点
文字
插入点
线性标注、对齐标注
尺寸先和尺寸界限的端点,尺寸文字的中心点
角度标注
尺寸线端点和指定尺寸标注弧的端点,支持文字的中点
半径标注、直径标注
半径或直径标注的端点,支持文字的中心点
坐标标注
标注点,引出线端点和尺寸文字的中心点
要使用夹点来编辑,请选取对象以显示夹点,再点选夹点来使用。您所选的夹点视所修改对象类型与所采用的编辑方式而定。举例来说,要移动直线对象,请拖动直线中点处的夹点。要拉伸直线,请拖动直线端点处的夹点。在使用夹点时,您不需输入命令。上一页12345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