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CAD图形中的文字是根据当前文字样式标注的。文字样式说明所标注文字使用的字体以及其他设置,如字高、字颜色、文字标注方向等。AutoCAD 2011为用户提供了默认文字样式STANDARD。当在AutoCAD中标注文字时,如果系统提供的文字样式不能满足国家制图标准或用户的要求,则应首先定义文字样式。
命令:STYLE
单击对应的工具栏按钮,或选择“格式”|“文字样式”命令,即执行STYLE命令,AutoCAD弹出如后面的图所示的“文字样式”对话框。
对话框中,“样式”列表框中列有当前已定义的文字样式,用户可从中选择对应的样式作为当前样式或进行样式修改。 “字体”选项组用于确定所采用的字体。“大小”选项组用于指定文字的高度。“效果”选项组用于设置字体的某些特征,如字的宽高比(即宽度比例)、倾斜角度、是否倒置显示、是否反向显示以及是否垂直显示等。预览框组用于预览所选择或所定义文字样式的标注效果。“新建”按钮用于创建新样式。“置为当前”按钮用于将选定的样式设为当前样式。“应用”按钮用于确认用户对文字样式的设置。单击“确定”按钮,AutoCAD关闭“文字样式”对话框。
9.2 标注文字
9.2.1 用DTEXT命令标注文字
命令:DTEXT
选择“绘图”|“文字”|“单行文字”命令,即执行DTEXT命令,AutoCAD提示:
当前文字样式: 文字35 当前文字高度: 2.5000
指定文字的起点或 [对正(J)/样式(S)]:
第一行提示信息说明当前文字样式以及字高度。第二行中,“指定文字的起点”选项用于确定文字行的起点位置。用户响应后,AutoCAD提示:
指定高度: (输入文字的高度值)
指定文字的旋转角度 <0>:(输入文字行的旋转角度)
而后,AutoCAD在绘图屏幕上显示出一个表示文字位置的方框,用户在其中输入要标注的文字后,按两次Enter键,即可完成文字的标注。
9.2.2 利用在位文字编辑器标注文字
命令:MTEXT
单击对应的工具栏按钮,或选择“绘图”|“文字”|“单行文字”命令,即执行MTEXT命令,AutoCAD提示:
指定第一角点:
在此提示下指定一点作为第一角点后,AutoCAD继续提示:
指定对角点或 [高度(H)/对正(J)/行距(L)/旋转(R)/样式(S)/宽度(W)]:
如果响应默认项,即指定另一角点的位置,AutoCAD弹出后面的图所示的在位文字编辑器。
在位文字编辑器由“文字格式”工具栏和水平标尺等组成,工具栏上有一些下拉列表框、按钮等。用户可通过该编辑器输入要标注的文字,并进行相关标注设置。
9.3 编辑文字
命令:DDEDIT
单击“文字”工具栏上的 (编辑文字)按钮,或选择“修改”|“对象”|“文字”|“编辑”命令,即执行DDEDIT命令,AutoCAD提示:
选择注释对象或 [放弃(U)]:
此时应选择需要编辑的文字。标注文字时使用的标注方法不同,选择文字后AutoCAD给出的响应也不相同。如果所选择的文字是用DTEXT命令标注的,选择文字对象后,AutoCAD会在该文字四周显示出一个方框,此时用户可直接修改对应的文字。
如果在“选择注释对象或 [放弃(U)]:”提示下选择的文字是用MTEXT命令标注的,AutoCAD则会弹出在位文字编辑器,并在该对话框中显示出所选择的文字,供用户编辑、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