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弧长符号形式:设置弧长标注符号形式,有【位于文字上面】和【位于文字左面】两种形式,如图6-17所示。(3) 引出点形式:设置尺寸标注引出点形式,可以设置无引出点和有引出点。(4) 锥度符号颜色:设置锥度标注时的锥度符号颜色
6.1.2 管理标注风格【标注风格】对话框中的各按钮用于标注风格的管理。1. 设为当前 单击【设为当前】按钮,将【尺寸风格】列表框中所选的尺寸风格设置为当前标注风格,以后标注的尺寸即使用该风格,直至再次修改当前风格为止。在【尺寸风格】列表框中,右键单击选中的风格,在弹出的菜单中选择【设为当前】也可。2. 新建风格 单击【新建】按钮,首先弹出一个提示框,询问“新建风格后将自动保存,确认新建吗?”,单击【是】按钮后,弹出【新建风格】对话框,如图6-18所示。对话框中各控件的功能如下:
(1) 风格名称:在文本框中输入新的标注风格名称;(2) 基准风格:为选取参考标注风格名的下拉列表框,表示新建的风格是在什么基础风格上修改而成的;(3) 用于:该列表框用于选择新建的风格用于哪些标注,包括【所有标注】、【线性标注】、【角度标注】、【半径标注】、【直径标注】、【坐标标注】。若选择【所有标注】以外的其他选项,将在基准风格下建立相应的子风格,该子风格只用于指定的标注类型。单击【下一步】按钮,新建风格完成,然后设置新建风格的各项内容即可。3. 删除风格:在需要删除的风格上单击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删除】即可,也可单击【删除】按钮删除选中的风格;4. 重命名风格 在需要重命名的风格上单击右键,在弹出的快捷菜单中选择【重命名】;选中一个风格后,再次单击该风格名称,也可进入重命名状态。5. 样式替代 在使用尺寸风格时,可以增加一个临时的【样式替代】风格,以便让当前生成的各种尺寸标注均在生成后直接使用统一的特性覆盖。 选中当前尺寸风格后,【样式替代】按钮被激活。单击【样式替代】按钮,即可在当前尺寸样式下生成【样式替代】尺寸风格。 【样式替代】尺寸风格生成后,必须经过属性修改才能保存下来。如果其设置与当前风格完全一致,则确定后样式替代会被直接删除。 【样式替代】尺寸风格经过设置生效后,则再次进行尺寸标注时,生成的尺寸对象的引用风格仍然是当前风格,但经过样式替代修改的属性将覆盖当前风格中的设置。 如果希望新生成的尺寸标注不再进行样式替代,可以在【样式管理】或【尺寸风格】功能对话框中将样式替代删除。应注意,如果切换当前尺寸风格,则样式替代会自动删除。6. 合并风格 将使用一种尺寸风格的对象改为使用另外一种尺寸风格。 选择一种【尺寸风格】后,单击【合并】按钮,弹出【风格合并】对话框,在左侧的【原始风格】列表框中选择一个风格,在右侧的【合并到】风格列表框中选择一个风格,单击【合并】按钮完成尺寸风格的合并操作。原来使用【原始风格】的对象将改为【合并到】的尺寸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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