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选项虽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使用起来很方便,但使用频率并不高,可以根据自己需要记住就可以了。
为了让大家对选择技巧有更全面的了解,这里将CAD提供的选择方式更系统地介绍一下:
1、点选
用鼠标直接点取图形的任意一边界,选中后的图形会虚线亮显。
在CAD高版本中加入了选择预览功能,就是当光标移动到图形边界上时,可能会被选中的图形就会亮显,这样就可以知道选择的对象是否正确。选择预览的效果可以设置,也可以关闭。输入OP,打开“选项”对话框,在“选择”选项卡中可以设置选择预览效果。
2、框选
框选就是先在图上空白处点一点确定选框的一个交点,然后拖动鼠标,形成一个矩形框来选择对象。框选方式分为两种:窗口方式(Window)和交叉(窗交Crossing)。在CAD中从左往右框选是窗口模式,图形完全在框选范围内才会被选中;从右往左框选是交叉模式,图形有任意一部分在框选范围内就会被选中。CAD中对这两种模式有非常明显的提示,首先窗口框选的边界是实线,交叉框选的边界是虚线,在CAD高版本加上了颜色区别,窗口选框为蓝色,交叉选框为绿色。这种提示对于初学者来说还是有必要的,但对于熟练使用CAD的用户比较多余,可以将设置不显示,要设置的话,在“选项”对话框的“选择”选项卡中点“视觉效果设置”按钮,取消“指示选择区域”。
3、
默认状态下,CAD是累加选择状态,也就是只要是在选择对象的状态,可以不断点选和框选,所有选择对象都会被添加到选择集中。
如果累加选择状态被关闭,以前选择的对象会被新选择的对象替换。
控制累加选择的变量是PICKADD,变量为1时,可以累加选择,设置为0时,无法累加选择。
利用属性框(CTRL+1可以开关属性框)上面的累加选择按钮可以快速切换这个状态。你可以点一下左边的那个按钮,按钮会在两种状态间切换,显示为“+”号,表示PICKADD打开,显示为“1”,表示PICKADD关闭。如下图所示。
4、前次(或前一个)
选项为P(Previous),也就是当提示选择对象时直接输入P,就可以再次选中上一次选中的对象。
这个选项还是比较有用的,比如说你东选西选把需要编辑的对象选择出来了,结果一不小心误操作将选择的对象取消了;再比如说你移动了一些对象后,选择集被取消了,一会儿你又想旋转相同的对象,这些情况你都无需再选择一次,当提示选择对象时,输入一个P,就把上回的选择集给取回来了。
5、上一个
选项为L(Last),选择最新创建的图形。这个选项我用得倒不多,之所以要单独讲一下,是因为在AutoCAD 2007中L和P两个参数的中文都是“上一个”,怕大家会搞混,如下图所示。
6、全选
全选很简单,就是选择所有图形,在各种软件中都有一个通用的快捷键:Ctrl+A,在CAD中也可以在提示选择对象时输入all。
7、删除
选项是R,当选择集比较复杂,例如在框选对象后又要从中摘除一些对象时,可以在提示选择对象的状态下输入R,然后在点选或框选对象,将这些对象从选择集中删除。
要从选择集中删除对象,还有一种方法,按住Shift键,然后点选或框选已经被选择对象,这些对象就可以从选择集中被删除。
8、添加
选项是A,因为CAD默认就是累加选择状态,因此这儿选项用得并不多。
9、组
如果之前用Group命令将对象进行了编组,可以在选择对象时输入G选项,然后输入自己定义的组名,可以快速将定义的组选择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