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剖面线(Break Line) 用于表示两个部分间的划分。举例说就是表示连接上下层的停车场的出入口或表示像楼梯之类的倾斜面的平断面的缎面或表示输送管、梯子等太长不能全部被表示或像梯子等这种反复出现的这些详图。但是,详图中表示特征的部分绝对不可以省略。
⑶中心线 是表示柱的中心或梁、壁、过道等的中心线。一般用点滑线表示。
⑷标注线 是以定义要标注尺寸的对象的头跟尾的细线(Thin Line)来表示。终止符(Terminator)正确的标在标注线和辅助线的交点处。根据UDS的标准应使用标注线(Tick Line)且要表示方向一致,但是,应根据状况来推断是否采用不同方向的标记(Dot)。
⑸建筑界限 是表示设计师和契约者所契约的范围,根据情况有时也表示为施工范围。
⑹延长线(Match Lines) 可以用于因为图纸的大小必须分为几张图纸来显示的结构部分的两个以上区域之间表示层叠区域的轮廓。延长线不能与柱的中心线、伸缩线重叠。表示划分室内空间(Room),应尽可能更多的表示墙体或楼道的中心线。图中重复的部分应该表示到超出邻接图的区域之间关系延长线(Match Lines)。延长线应绘制到重复的区域为止。延长线不要与图中重要部分重叠,而且要表示在索引图(Key Plan)中的同一个位置。
⑺虚线是用来表示被别的物体所挡的对象。用于表示开沟部分或窗户上部人防,被上下层遮挡的物体等,是以细短的线来组成。
⑻以双点滑线组成的土地界限(Property Line)是表示地块(Site)的界限,表示这里是根据建筑界线来划分的合法且许可使用的地皮。
表6-5 常用线形一览表
线 形
根据用途所命名的名称
线宽
用 途
实线
端面线
0.50
用于表示对象的端面部分
轮廓线
0.50
用于表示可以看到对象的外部轮廓
立面线
0.25
用于表示对象的立面部分
标注线
0.25
用于标注尺寸
辅助标注线
0.25
用于从图形中引出线,使可以标注尺寸
线 形
根据用途所命名的名称
线宽
用 途
实线
指引线
0.25
用于引出线使可以表示技术或标记等
中心线
0.25
用于表示图形中的中心线
液面线
0.25
用于表示水面、液面的位置
波浪线
0.25
用于表示剖开对象一部分的界限,或是截下来的部分的界限(曲线或锯齿线)
注释线
0.18
用于为了把图形限定特征的部分与别的部分区分(例如,表示端面图的折断面)
曲线
隐线
VAR(根据属性)
用于表示看不到部分的形状。
点滑线
基准线
0.50
用于在基准之中表示特别强调的时候
特殊指定线
0.35
用于表示特殊加工的部分等有特殊要求的范围中
中心线
0.25
用于表示图形的中心线。
中心移动时表示其中心轨迹。
基准线
0.25
特别的使用于表示确定位置的根据
排列线
0.25
用于重复图形排列中表示其位置的基准线
折断线
0.25
用于绘制时对应于折断位置所表示的图形(两端部分要画粗)
双点滑线
界限
0.70
用于表示土地界限或设计范围、施工区
连接线
0.50
用于划分图的界限连接部分
假想线
0.25
用于表示邻接的部分,参考中。使用表示移动部分移动中特定的位置、移动范围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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