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委员会(EC)发布一项新的技术标准,旨在帮助规范那些采用RFID功能的智能芯片和系统的企业符合欧盟数据保护规则,其也是欧盟数据保护指令和EC2009 中RFID的一部分。
根据欧共体称,这个“数据保护影响评估”也已得到同意。
欧盟的RFID标志将适用于那些应用RFID标签的电子旅行证和单品级零售业,通过欧洲这个共同的RFID标识或标志,提醒消费者产品中存在智能芯片。
该标准将确保采用RFID技术改善库存管理和防盗的零售商,必须遵守欧盟现行的数据保护规定。
具体来说,新的标准定义作为欧洲共同认证的标牌系统,将规范欧盟成员国中部署RFID应用系统的运营商行为。
新的技术标准,旨在让企业或公共机构利用智能芯片收集的数据,及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资料所要符合规则,让消费者明白,他们哪些资料将被使用,(如当他们注册旅行认购证时,他们的姓名、地址或出生日期),以及出于什么目的;还提供明确的标志来标识存储在智能芯片中的信息,以及让公民得到更多的信息接触点的装置。在企业和机构使用智能芯片之前,必须由国家数据保护主管部门进行隐私和数据保护影响审查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