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草案,该法案将允许移民部寻求政策批准,从而对大范围的收集其他生物标识进行监管,如具有广泛用途的指尖血液样本或唾液样本等”,“这可能对很多并不涉嫌违反澳大利亚法律或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公民的旅游和隐私产生潜在的影响,”奥尔加说。
法律委员会的调查意见书认为,法案对有关部门收集个人生物标识的权利和目的应当具有明确的规定,而该法规针对生物特征数据的采集提出的计划方案,超越了该法案和澳大利亚移民法的初衷,缺少充分的议会审查。同时声明,由法律规定收集增加的生物统计数据应该被充分阐释,让人们清楚地认识到他们的法定权利和法律对自由的限制程度。此外,法案还应当列明可收集的个人生物特征识别种类。
奥尔加认为,一系列的个人生物识别码数据具有的高度隐私性不可低估,其收集、使用、保存和披露应该被严格控制。因此,需要授权一个隐私保护委员会来处理隐私问题涉及的身体隐私以及信息隐私,还应该考虑建立一个新的部门来监督生物识别隐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