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省继续在食用菌、蔬菜、茶果、畜禽养殖等优势农业产业中认定若干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每个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已获得省农业厅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的单位不能重复申报。
据了解,此次申报以种植业、畜牧业等生产过程为对象,主要涵盖应用智能化生产控制、质量追溯、远程监管等物联网技术,在实时监控生产环境,降低生产风险,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量,通过物联网防伪技术提升农产品品牌等方面开展应用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生产型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经营主体;优先选择省农业厅在“设施农业”、“一区两园”等农业项目中已经或正在实施农业物联网技术的单位。
根据申报要求,申报材料除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外,要详细说明已经应用物联网技术的情况、亮点、效果、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等。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并经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盖章之后,应于10月2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农业局产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