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和小米争执的智能电视“硬件免费内容收费”,究竟有啥门道?

  对于高品质内容所具有的稀缺性与价值一直以来是乐视所反复强化的概念,那么自然会有针对于此的疑问:“乐视电视上的内容到底好不好,值不值那么多钱?”“到底好不好”的答案比较明确。从2010年开始乐视通过版权分销这一盈利手段已经储备了众多影视作品的新媒体版权,同时在2012年以来采用投资或自制的方式在电影、网剧以及综艺方面逐步发力从而形成了一批知名IP,再加上此期间并未间断的版权购买,因此可以说乐视在内容方面已经有了相当丰厚的积淀。

  而对于“是不是值”则相对难以回答一些,毕竟对于会员费用定价背后所关联到的有版权摊销、CDN成本、用户数量、活跃率、续订率以及系统运维等多项成本以及乐视自己所设定的利润率,光靠年报上几个简单的数据想要推断出来几无可能,对待这个问题似乎网络上流传的一句话能够成为比较合适的答案:“开心就好”。

  为什么说乐视电视的内容优势越来越小?

  当然不管你对于这个答案开不开心,乐视内容在自有品牌电视刚一推出时便具有无可辩驳的统治级地位,成功的秘诀自然是有赖于乐视网建设初期,整个行业还处在盗版满天飞的状态,贾跃亭非常敏锐地察觉到未来的商业逻辑中将注定不会有盗版内容生存的空间,选择在版权价格低谷时大量囤积正版内容,从而为乐视电视商业上的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后又利用迎合互联网用户口味的网络自制剧吸引年轻用户,并成为互联网营销时重要的竞争要素。

  但是,自有内容建设是一件持续以及重资本投入的事情,随着BAT等更多互联网大鳄切入智能电视行业,乐视电视的内容优势也逐渐被缩小甚至赶超,主要是由于以下几方面因素:

  首先,随着电视销售的展开,乐视电视覆盖范围已经不仅仅在一二线城市以及重度互联网用户而是继续下沉,逐步向三到六级城市的用户中普及,这样乐视所主打的互联网内容与用户群之间想要继续保持精准匹配变的更加困难。由于乐视并未对外公布详细的用户内容观看倾向,我们暂且使用海信运营平台的数据作为参考,从这组数据中可以看出电视剧依然是最主要的用户需求,而在电视剧内容中网剧还远远未能扮演核心的角色,就连乐视在2016年强推的《芈月传》主要的推广渠道也依然是通过北京卫视以及东方卫视(依照广电总局“一剧两星”的要求)再加上乐视、腾讯视频两个互联网渠道,并不是专门为互联网渠道以及受众所打造的电视剧作品。

  

 

  其次,对于广电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版权内容,其用户热度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转移。当年乐视囤积的大量版权内容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经已经转化为用户的长尾需求而不再有比较集中的热度(当然在这方面《甄嬛传》是个例外)。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则是乐视坚持采用的自有版权不聚合的内容组织模式自身所具有的短板。这种内容组织模式有着自有内容不受商务合作影响这一显著优势的同时,也对于运营方提出了不小的要求:要不但要有钱(买版权),而且还要能赌的准(潜在的热播片,如最近大热的《太阳的后裔》),无形中大大增加了核心内容建设的难度。

  平心而论在全部的三点原因中前两方面其实都是客观规律且对于任何一个平台都会存在这样的影响而不只是针对乐视,但对于最后一点也就是内容组织方式却是智能电视运营方根据自身特点与需求(对乐视而言还得加上一个商业模式)所主动选择。

  相比乐视内容自有版权,小米们的聚合形式有哪些值得说的?

  相比较乐视作为自营视频网站的背景从而选择自有版权的内容组织方式而言,更早进入智能电视领域的小米以及后来者微鲸由于在版权方面属于一穷二白的状态早早便确定了走聚合平台之路。

  相比较自有版权的方式而言,聚合平台有以下优势:

  首先,可以绕开自购版权漫长的积累过程。直接将内容方所提供的媒资与自有的CMS对接即可迅速上线,这种“抄近道”的模式大大降低了内容建设的时间成本,尽快将海量优质内容交付给用户而不需要日积月累,对于内容方面从零起步的厂商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这也是小米和微鲸选择这条道路的根本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