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事件或将改变互联网历史

  我一直说,判断一个事物的核心其实是三件事情:第一件事情,充分有效的基础信息,第二是去伪存真的辨别基础信息,第三才是真实信息基础上的有效决策。而第一件事情就出现偏差的情况下,要得到有效决策其实是难度很大的,而且实践过程中,我们也发现,绝大多数互联网用户是不具备任何辨别能力的,这个结论,跟现实中的数量比例是接近的,社会就是这样构成的,最终网络上的呈现也必然是这个结果,这些人对信息不存在任何的识别辨别能力,你告诉他什么,就是什么了。这种基础上的决策能有正确结论的确是很难的,在别的领域其实就算了,淘宝上买个假货,腾讯上玩个游戏,买个理财产品亏点钱,其实都不会死人,但是用在医疗上其实问题就很大的了,最终的结果就是出人命。

  我在别的事情上或许会很刻薄的说,活该,但是在医疗这个事件上,的确很难说出这个话,我们真不能因为自己能力比别人出众,辨别能力比别人强,就去指责弱者活该被骗去死的基本逻辑。这个角度上看,我感觉是比较悲哀的,那么这个事件的责任在谁这里呢?现在市面上一片指责百度的声音,但是,我真没觉得百度是最该死的那个人,不管是帮凶还是同谋,总归并不是整个事件产业链上的核心。

  那些治病的医院,那些获得三家的资质,那些存在很多年却一直没有定论的各种争议,每个节点都在反映社会问题,单独从道义上强调百度本身并不能解决问题。换成是我站在李彦宏的位置上,我也未必下得了手砍掉这块业务,事实上,被大家喜欢的谷歌,认为不作恶的谷歌,也做不到,他们也是在明知故犯的路上做了七年,才被人钓鱼执法,然后罚款五亿多美金才彻底放弃的。

  所以在商业利益面前谈自律,是过于勉强企业主体了,其实我感觉所有的商业机构其实在市场上逐利性是第一性的,这种极其可怕的盈利色彩,一定是横向无边际的扩张的,道义回到最后,很难拖住他们往前的步伐。一味要求不作恶,我相信是不可能也不现实的,在钱面前,要守住底线,我从来不相信,也不现实,你让一个男人怀抱里一个美女,然后让他自律不允许碰,我觉得神仙也做不到。你能做的就是严格的规定,你可以碰,但是碰了就要割鸡鸡,那么估计他就不敢了。

  所以,我一直说利益面前,他律一定比自律重要。这点上我真不觉得百度的责任更大这个说法。是否违法的事情,其实我们都说了不算,关键是说了算的人,一直不说话,那么社会就一直发生着各种不公平的事件,然后被公关,然后再发生,然后在被公关,最终就是等着一个事件的大爆发。显然百度等来了这个大事件。

  在金融、教育、医疗等核心公共安全的事件上,我很多次都驳斥过所谓的市场主义者,千万别在这些领域对人品道德有太多的期望,人性本质是趋利避害的。所有道德指责百度的人,如果真到了百度高管的位置,一个个都可能会内心无比激动,这个就是现实,而且做的也未必会比现在对百度好到那里去。

  天天在那里喊着要有社会底线和良知的人,未必底线和良知就真比别人高,嘴上喊喊都是容易的而已。所以,唯一能信赖的就是他律,而不是自律,基于道德对一家商业机构的要求,最终都是扯淡而不现实的。当然这里提出的另外一个命题就是,监管是有成本的,分为两个成本,一个是实际付出的现实经济成本,另外一个是能力成本。前者反映监管要花多少钱。后者反映花了钱之后,有没有能力管好。这个是考验监管水平的。

  说的有点多了,我只是想阐述作为百度而言,操控了不对称的信息以此牟利在道义上被谴责一定不冤枉,如同淘宝被谴责卖假货,也都是现实客观存在,都不冤枉,这些都是不需要否认的事情,都是常识,因为无论暴利来自于何处,最终转化为用户成本,收费越高的地方,一定猫腻越多,这个是常识,在这种常识的基础上,那么什么谴责都是正常的事情了。

  事实上,这里我们需要被教育的其实还有前面说的80%的傻逼网民,我一直强调一个很现实的悲催言论,屌丝从来都是自己的掘墓人。我想起2014年3月18日,我跟央视记者张琳的一个专访的对话记录,里面核心的观点,就是这句话,屌丝从来都是自己的掘墓人,当时的背景是互联网上一窝蜂的在反对央行监管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这个场面去年也出现过,当时我把这个定位为互联网时代的舆论战,我的原话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