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魔兽”遇上“行政审批”,网络游戏到底归谁管?

  九城与网易的商业博弈日趋白热化,版署与文化部对于《魔兽世界》态度迥异,将版署与文化部对于网络游戏审批权的争议推上前台。

  版署PK文化部:不同解读三定方案

  2009年4月24日文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申报工作的公告》,提出“文化部负责对进口网络游戏产品进行前置审查”。这似与三定方案规定的版署保留“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进行前置审批”相左,引起版署强烈不满。

  7月1日版署公布《关于加强对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火药味已经很浓,称“有的部门未经国务院授权,自设网络游戏前置审批和进口网络游戏审查,造成重复审批,干扰了正常的管理程序”。根据三定方案“新闻出版总署是惟一经国务院授权负责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进口网络游戏的审批部门,如发现有其他部门越权进行前置审查审批,违法行政,有关企业可依法向国务院监督部门举报或提起行政诉讼”。

  在《魔兽世界》未经审批重新上线,版署和文化部未发生直接冲突时,部门之争仍存在淡化处理的可能。

  7月21日《魔兽世界》获得文化部审批通过。当晚,版署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魔兽世界》内容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在暴雪修改内容的同时,允许网易从7月30日起进行内测。

  此时版署与文化部的博弈仍保留了表明的平静。

  中央编办:权威解释三定方案

  在版署与文化部对于三定方案及网络游戏管理权存在分歧时,只能由三定方案的授权解释机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中央编办”)负责解释。

  9月7日中央编办印发《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该解释与三定方案共同作为解决审批权争议的权威性的依据:

  解释首先含蓄地指出,“《‘三定’规定》印发后,三个部门在执行中对有关动漫、网络游戏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等条文出现了不同的理解”。

  对于网络游戏审批权的实质问题,解释明确“文化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

  对于存在争议的概念,解释提出“在文化部的统一管理下,新闻出版总署负责‘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是指网络游戏的出版物,‘前置审批’是指在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许可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服务之前由新闻出版总署对网络游戏出版物进行审批。一旦上网,完全由文化部管理。

  对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过的网络游戏,文化部应允许上网,不再重复审查,并在管理中严格按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内容管理;网络游戏出版物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擅自上网的,由文化部负责指导文化市场执法队伍进行查处,新闻出版总署不直接对上网的网络游戏进行处理。

  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科技与数字出版司职责中‘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批’中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是指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在互联网上网的游戏出版物。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对这类出版物进行审批,其他进口网络游戏的审批工作由文化部负责。”

  单纯依据解释表述似乎文化部占得先机。

  解释首先明确“文化部是网络游戏的主管部门”,其次版署负责“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是“在文化部的统一管理下”,再次关于“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都指向“出版物”这一更为狭窄的概念。

  然而解释对何为“出版物”并未进一步明确,同时也确认了版署的前置审批权:解释指出“对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过的网络游戏,文化部应允许上网,不再重复审查,并在管理中严格按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内容管理”。

  中央编办的解释意在厘清版署与文化部的职责划分,但三定方案审批权未全面划转的根本问题不能解决,解释不但不能起到定纷止争的效果,只会进一步增加争议。

  比如对于“出版物”的理解,支持文化部的观点认为保存有游戏介绍、游戏玩法、客户端资料的游戏光盘等有形载体才叫“出版物”,如网络游戏没有“物”的实体则版署无权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