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魔兽”遇上“行政审批”,网络游戏到底归谁管?

  版署继续负责“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自2004年版署《关于实施“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的通知》颁布起,版署几乎每年发布一批“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选题。版署继续负责“防沉迷”相关工作。

  2011年版署与其他部门发布《关于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版署并入广电总局后,新广电总局办公厅于2014年又发布《关于深入开展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

  以上相关职能在三定方案中均未明确保留在版署职能范围内。

  最关键的,版署继续负责网络游戏前置审批。例如《魔兽世界》的后续资料片“巫妖王之怒”、“大地的裂变”、“熊猫人之谜”和“德拉诺之王”,以及暴雪开发的《炉石传说:魔兽英雄传》都获得版署审批通过。

  新三定方案与变数?

  2013年版署与广电总局合并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相应涉及调整版署、广电总局、文化部等职能部门的权限划分。这本是解决版署(或新广电总局)与文化部关于网络游戏审批权争议的契机。

  然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广电总局三定方案)仅提出“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与文化部的职责分工维持不变”。至于“职责分工”中的权限争议仍未明确。

  2016年2月4日新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公布《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规定网络出版物包括游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作为网络出版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网络出版服务的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该规定,新广电总局明确自己为网络出版服务(包括游戏)的行业主管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随《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实施而同时废止的2002年版署和信息产业部《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并未明确将“游戏”纳入其中。

  2016年5月24日新广电总局办公厅颁布《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了“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移动游戏的一系列规范。

  强调“未按照本通知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即上网出版运营的移动游戏,一经发现,相关出版行政执法部门将按非法出版物查处”。该通知区分“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与“相关出版行政执法部门”的概念。

  按该通知,新广电总局明确自己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而文化部应归入“相关出版行政执法部门”中。

  在新广电总局进一步加强对于网络和移动游戏出版服务管理的同时,未见文化部发出任何声音。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

  无从判断三定方案出台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将网络游戏管理权从版署全部划入文化部的过渡,还是为加强监管设置网络游戏版署前置审批与文化部主管的双重管理体系。

  但至少就现状而言,新广电总局对于网络游戏的前置审批权是明确的,一款游戏能否上线先要获得新广电总局的批准,且涉及任何实质变更均要由新广电总局重新前置审批。

  但有一点必须注意,在没有国务院或中央编办明确意见的情况下,无论是新广电总局还是文化部,对于自己权力范围的界定并据此出台管理规范在法律上都可能存疑。只有国务院和中央编办有权说明,网络游戏管理权划分的现状是否符合三定方案及中央编办解释的精神。

  近年移动游戏的蓬勃发展使得网络游戏的大蛋糕更加令人垂涎。对于行业从业者而言,是版署还是文化部管理也许不是最重要的,只要尺度统一公平透明就是行业的福音。

  但网络游戏管理权分家的大前提不解决,不知何时版署与文化部之争就会再现,切莫演变为“部落”与“联盟”的战争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