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在公共安全领域,将加快实施国家重点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深化婴幼儿乳粉及酒类应用,建立健全肉类、蔬菜、中药材等重要商品追溯体系,逐步扩大监管食品品种和应用范围。

在城市基础设施管理领域,将面向城市基础设施和管网的精确诊断和一体化管控需求,选择5 个城市,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管理物联网应用示范,实现对地下管网、立交桥、井盖设施、无线基站、城市内涝、供排水设施、地下空间安全等状态信息的实时采集、在线监控、集中管理和信息共享,提高城市运行和管理水平。

   在智能家居领域,将在大中城市选择20 个左右重点社区,开展1 万户以上家庭安防、老人及儿童看护、远程家电控制以及水、电、气智能计量等智能家居示范应用,解决制约规模化推广存在的产业链协作不足、成本过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带动智能家居技术和产品突破,发挥物联网技术优势,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顶层规划将针对应用产业急需

由于缺少顶层设计和统一协调,近年来,各个地方在产业发展重点和应用上多有布局重复的弊病,且各地对物联网的概念理解不一致,政策扶持的对象也各有差异。尤其是在涉及具有重要意义的物联网标准上,各个地方政府很难协调达成一致。这一方面造成本来就薄弱的物联网产业资源的分散,另一方面各个地方政府此起彼伏的优惠政策,也使得物联网产业背上了第二房地产的坏名声,被业内有识之士诟病为虚热。专项行动计划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针对的就是这些弊端。

    在我国,目前标准化仍然是物联网发展的主要瓶颈,同时由于物联网起步较晚,因此整体产业处于初级阶段。虽然物联网已经在很多领域有了实际应用,但是远没有达到规模应用阶段,同时核心传感器与传感网络技术还不够成熟,包括RFID (射频识别技术)、M2M(机器对机器通信)等方面仍有很多技术需要突破。当前紧迫的工作是要加快物联网标准的顶层设计,确定物联网标准体系和标准制定的优先级,统筹谋划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着力突破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确保安全和发展的主导权。

    可以看到此次出台的行动计划中,国家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提出了具体措施。例如,《标准制定专项行动计划》设定的目标是,到2015 年,研制一批基础共性、重点应用和关键技术标准,同步推进国际国内标准化工作,争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ISO/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组织中取得实质性突破。我国将通过行动计划的实施,重点突破关键技术标准,主要包括空中接口协议等射频识别领域、组网技术等传感器网络领域、微纳传感器等智能传感器领域的物联网感知关键技术标准;超宽带技术等短距离通信领域、机器到机器(M2M)、异构网络融合等网络传输领域的物联网网络关键技术标准;协同信息处理、服务支撑等物联网信息处理关键技术标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将优先支持应用急需的行业标准,继续推进公安、环保、交通、农业和林业5个重点应用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新成立5个物联网应用标准工作组,研制40 项急需的应用标准。后续则将重点推进各领域的应用标准化工作,完善物联网应用标准体系,基本覆盖各重要应用领域。

    技术研发方面的专项行动同样也将围绕应用和产业急需。《技术研发专项行动计划》提出,将着力突破物联网核心芯片、软件、仪器仪表等基础共性技术,加快传感器网络、智能终端、大数据处理、智能分析、服务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探索形成创新商业模式,整合创新资源,加强国际合作,培育和打造技术创新链与产业生态链,支撑我国物联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到2015 年,将突破智能传感器、物联网大数据处理与智能信息管理、行业应用软件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推动物联网技术与新一代移动通信、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卫星通信等技术融合发展,加快物联网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形成我国自主的物联网产业链,全面提升我国物联网产业核心竞争力。

    为了顺利实施各个领域的应用推广,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加强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各部门资源积极推动物联网应用,协调物联网应用推广过程中的资源整合与共享、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建立信息采集和信息开发利用的共享机制,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和造成资源浪费,避免重数据采集、轻数据处理和综合应用,避免重复建设和不合理投资。这一举措,无疑再一次为物联网的轻装上阵解除了一道关键束缚。